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西双版纳报
本报讯 日前,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向两起司法救助案对象分别发放救助金40905元。这是今年该县人民检察院第3次向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2018年3月14日,吴某在路上正常行走被郭某无故用刀砍伤,经诊断吴某达到伤残十级。2019年1月28日,吴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郭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47191.14元。但执行过程中因郭某无经济赔偿能力,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随即终止执行。这使得本不富裕的吴某家庭雪上加霜。于是,吴某于今年11月向勐腊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2020年4月,正在干活的黄某因挖掘机驾驶员操作失误导致其被挖掘机压伤致残。2021年8月2日,黄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两名驾驶员分别赔偿黄某61331.05元和35026.63元。判决生效后,其中一名驾驶员未履行生效判决,黄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终止了执行程序。黄某因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生活愈发困难,便于今年11月向勐腊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吴某和黄某的申请后,发现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吴某和黄某作为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都因被告无经济赔偿能力,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执行被终结。在走访、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吴某、黄某的家庭都较为困难,吴某没有稳定收入,身体因郭某的行为导致伤残,影响其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减少,生活陷入困境。黄某家中的情况极为困难,父亲患有残疾,母亲常年身体不好,还有两个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经过走访了解和审查,检察官认为吴某和黄某的情形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遂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金。最终,为吴某和黄某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
吴某和黄某在接过承办检察官手中的救助金时,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表达了对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近年来,勐腊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案思想,积极贯彻落实“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救助理念,主动深挖案源线索,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切实加快办好群众“身边事”“烦心事”,为困难群众送上温暖和关爱。 (勐腊县人民检察院 供稿)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9 11:45:0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