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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大众网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积极应对入学高峰压力,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城教育服务”,点击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招生服务”。
2.微信搜索小程序“潍坊市潍城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点击“招生服务”。
二、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为潍城户籍或在潍城区实际居住的非潍城户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招生范围为潍城户籍或在潍城区实际居住的非潍城户籍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当于7月16日前关注“潍坊教育微服务”或“潍城教育服务”微信公众号在线提出申请,经区教体局批准可延缓入学。
三、招生时间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信息采集(6月5日前):新生监护人注册并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错过信息采集的可到片区学校补录采集。
信息审核(6月5日-7月3日):各学校、区教体局对家长在服务平台提交的新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并反馈结果。
网上报名(7月10日-16日):新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服务平台报名。
学位安排(7月24日-7月31日):对通过审核的新生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分批次学位安排。
入学办理(8月30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网上报名(7月10日-12日):新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服务平台报名。
学位安排(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
入学办理(7月25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四、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将参与公办学校分批次学位安排。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在招生计划内分批次为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进行学位安排。学位不足时,同一批次内依次按照购房时间(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无房产证的按照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租房时间(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学位安排;因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符合潍城区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1.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优抚对象子女。
(2)第二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下同)无房产,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
(3)第三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4)第四批次
非潍城户籍新生,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5)第五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6)第六批次
非潍城户籍新生,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至少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潍城区合法稳定就业。
2.有关情况说明
(1)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外国语中学、潍坊外国语学校、怡园路小学实行划片招生。潍坊三中分校(新青中学)因租赁校舍合同即将到期初一停止招生。
(2)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潍州麓台学校、智群学校、潍阳学校实行小初直升,小学毕业生申请升入本校初中部可直接安排学位;不申请本校直升的,可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申请学位。
(3)为缓解全区招生压力,潍州麓台学校继续作为缓冲区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初中优先接收本校小学毕业生),今年接收入学信息经招生学校审查、区教体局复核通过的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可继续参与片区学校分批次学位安排。
(4)北关中心小学在优先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求的前提下,今年接收长松路以东,月河路以西,卧龙西街以南,北宫西街以北范围内意向到北关中心小学就读的符合入学条件小学新生(只接收前四批次),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分批次安排学位到额满为止(报名前到片区学校提交申请)。
(5)为缓解利昌学校、智群学校小学招生压力,利昌学校、智群学校片区内今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选择玉清小学申请学位,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报名前到片区学校提交申请)。
(6)为缓解城区初中招生压力,今年潍阳初中在优先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求的前提下,接收意向到潍阳初中就读的寄宿制新生,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分批次安排学位到额满为止(报名前到片区学校提交申请)。
(7)为缓解潍坊三中招生压力,清平路以东、安顺路以西、胜利西街以南、胶济铁路以北片区范围内今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可选择潍坊八中申请学位(报名前到片区学校提交申请)。
(8)潍城区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划含在项目基地学校(基地学校及项目名单见附件5)招生计划内,具体招生条件和办法由学校制定,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实施。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省、市关于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的有关要求,潍城区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潍城招生(符合潍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达到省定民校生占比要求范围内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行。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报区教体局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结果。潍坊枫叶学校今年暂停招生。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其随迁子女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2.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
潍坊盲校、潍坊聋哑学校分别面向潍城区招收视障和听障学生;潍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适龄智障、孤独症儿童就读,招生时间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符合以上条件、范围拟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需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7月9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携带近半年内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662)进行入学评估。经鉴定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平台报名。
3.做好高层次人才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工作
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它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需在规定时间内平台报名。
六、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招生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相关突发事件、安全隐患事件等,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体局报告。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未经教育部门审批,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学校招生方案须经区教体局审批后方可对外发布与实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通过分班考试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严禁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坚决杜绝“掐尖”或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重失信人员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将招收新生的基本信息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严格规范班额和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起始年级班额,一年级招生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同时合理预留休学学生复学学位。学生入学后,要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按时为正常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接收不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确保人籍一致。严禁学校、教师出卖和故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着力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
各学校要提前通过网上宣传、入园入校解读、社区张贴海报等多种措施,加强招生政策宣传,主动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对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做好招生政策咨询解答服务,指导家长做好子女入学报名工作。实行招生入学工作一网通办,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实现“零证明”。落实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努力实现失学辍学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全面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多孩同校就读”政策落实,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 有需求的由其监护人于7月16日前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经学校和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减轻孩子求学和家长接送的负担。各学校要科学有效开展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工作,加强新生入学适应教育,强化家校沟通联系,帮助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准备。
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8188709、8188416
招生监督电话:8961890
相关附件
附件1
潍城区2023年公办学校入学材料清单及有关材料说明
附件2
潍城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附件3
潍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4
潍城区2023年“多孩同校就读”申请表
附件5
潍城区体育运动学校基地学校及项目名单
附件6
潍城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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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6 15: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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