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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生活报
大爷踩井盖受伤 起诉多部门
法院:使用井的两家通信公司各赔5000元
生活报讯 (记者栾德谦) 近日,穆棱的历大爷遛弯回家踩到井盖受伤,花了5000多元医药费,却无人来管……日前,当地法院判决,使用该井的两家通信公司共计赔偿历大爷各项费用1万多元。
记者从牡丹江穆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历大爷在遛弯回家的路上无意中踩到路边的井盖时,井盖翻转将他左腿砸伤。历大爷住院治疗20天,花了5000多元。意外受伤还花了钱,历大爷越想越气,便将穆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穆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告上法庭。结果,庭审中发现,该窨井实际上是通讯井,与上述部门无关。
该通讯井里的通信管道属于甲通讯公司,其中大部分通信光缆也是该公司的,剩下两条通信光缆属于乙通讯公司。
于是,历大爷便把这两家通讯公司告上了法庭。而这两家公司认为,涉案窨井不是他们所建的,也不归他们所有,所以拒绝赔偿历大爷。
法官审理后认为,通信管道与窨井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通信管道中有两家通讯公司的光缆,两家通讯公司也均未提供出证据证明该窨井是归属他人的,或由他人来管理和维护。因此,涉案的窨井责任单位应该是通信管道中有光缆的部门。
两家通讯公司对涉案的窨井均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对井盖砸伤历大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双方分不清各自责任的大小,对历大爷的赔偿责任各自承担50%较为合适。历大爷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10217.40元由两家通讯公司各自支付5108.70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并自行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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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01 09: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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