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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湄洲日报
预付费机构“跑路”如何维权?
涵江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卓益林)近年来,在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费经营模式已成为商业惯例。然而,商家“跑路”事件逐渐增多,“退费维权”纠纷频发。3月15日,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2021年12月16日,汪某与前身为莆田市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某托育公司签订一份《亲子课程销售协议》,预付了129课的课时费用计11210元。在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该托育公司闭店,未继续授课,也未返还相应课时费用。截至本案诉讼前,汪某尚有70课时未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与某托育公司签订的《亲子课程销售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协议全面诚实履行各自义务。汪某依约支付129课时费用11210元,某托育公司因自身原因未能再向汪某提供尚有的70课时服务,已构成违约,其应承担还款责任,故某托育公司应向汪某返还剩余课程费用6082元,并支付该款自2023年7月2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某托育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李某作为某托育公司的股东,并未就其财产与某托育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予以举证,依法应对某托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家长朋友,面对时间跨度较大的长期教育培训,莫被优惠迷花眼,签订预付费合同需谨慎。若遇商家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或者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消费者要尽可能找到公司负责人,协商要求退还款项,同时注意收集证据。若自行协商无法解决问题的,可向消费者协会等组织请求帮助,或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合理维权,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合理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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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3-27 0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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