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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凉山日报
请师生家长注意防范!
冒充班主任骗收学杂费,班级群内“李鬼”被抓!
本报讯(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崇宁)“班主任”通知:“请大家交学习资料费。”积极的家长们自然不甘落后,立刻交费,咣咣把钱转出去,几分钟后,“班主任”竟然退群了……此事,就发生在普格县。
近日,普格县公安局普基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名家长报警称:有人冒充班主任在班级群里进行诈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了解,骗子冒充某某班级班主任“张老师”,通知称学校预收学杂费155元,将收款码发至班级群内,要求学生家长扫码交费。
由于这位“张老师”的微信头像和平时家长在班级群沟通的张老师微信头像一模一样,家长日常在群里也会接收到张老师发布的通知,于是,在收到信息后,部分家长并未起疑。随后,“张老师”添加部分家长的微信进行私聊,多数家长未经核实,纷纷进行转款。
而此时,真正的班主任张老师却在认认真真地给孩子们上课……
案发后,普基派出所迅速展开工作,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最终锁定嫌疑人吉拉某某,并于10月22日,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违法行为人吉拉某某在10月20日19时许,在普格县步行街看到几个学生在聚集玩手机,主动上前与对方聊天,随后,趁其不备,拍了微信群的群二维码(学生家长群),进微信群后,将自己的微信头像及昵称改为与班主任“张老师”一致,以冒充学生班主任的方式,与班级群内家长私聊,并虚构缴纳“某某费用”的事实让家长缴费。
目前,违法行为人吉拉某某已被普格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600元,追缴违法所得460元。
警方提醒:针对冒充班主任老师的骗局,家长和老师都要注意防范。此类骗局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出现得较多,骗子获取了班级群的二维码,扫码进群后,将名字和头像均修改成班主任老师,并在群里发出交资料费的通知行骗。
再次提醒,在班级群里,班主任老师要注意对群成员身份进行核查,开启入群验证功能,避免陌生人随意入群。如果班级微信群里发布收费信息,学生家长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核实,不要盲目交费。特别要注意的是,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及学生,都不要把微信群名片分享到其他的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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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1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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