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4月18日,济南市平阴县自然资源局(平阴县林业局)发布《关于防火期禁止上山、非防火期未经允许不得进山的通告》,6月10日之前,平阴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寨山区域、云翠山区域)禁止市民、游客上山。
通告称,本年度防火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6月10日,防火期内,平阴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寨山区域、云翠山区域)禁止市民、游客上山。
非防火期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市民、游客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防火期禁止上山、非防火期未经允许不得进山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天气持续干旱、风高物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防火期内严禁实施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火期(每年防火期以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公布为准)内,平阴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寨山区域、云翠山区域)禁止市民、游客上山。
本年度防火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6月10日。
二、非防火期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市民、游客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自然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平阴县自然资源局(平阴县林业局)
2023年月4月18日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4-19 17:45:20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