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大数据筛查“报警”锁定不见面的性侵犯罪
韩某以公布裸照威胁被害人,属于已“着手”的实行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韩某在社交平台上将自己打造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身青年,骗取陌生女性的信任,以公开发布裸照威胁10名女性与其发生关系,其中一人遭到威胁后迅速报警。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韩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韩某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该案的办理遇到了哪些问题?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今年3月,象山县检察院依托跨部门办案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收集了2019年以来象山县公安局作出的3万多条行政处罚数据。“我们研判后决定从性侵类行政处罚案件入手。由于这类案件没有具体量化入刑标准,实践中,检警两方往往存在意见分歧,因此行刑衔接方面可能会出现纰漏。确定切入口后,我们当即讨论了数据模型的搭建思路,之后通过浙江省检察机关数据应用平台,对近年来的性侵类行政处罚数据进行了建模筛查,发现可疑信息3条。随后,我们立即调阅卷宗材料,询问办案民警有关情况,还多次召开内部分析会,最终锁定了其中一条可疑线索——韩某被行政处罚案。”象山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殷超表示。
韩某被行政处罚案的有关信息显示,2021年3月29日,刘某向象山县公安局报案称,有人通过网络骗取自己的裸照,并以公布裸照威胁自己与其发生关系,但并未见面。
在案件的初期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韩某只在网络上对刘某进行威胁,双方没有见面,韩某也没有对刘某实施暴力行为,属于情节轻微,因此仅对韩某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决定。
那么,韩某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我们分析后认为,韩某强迫刘某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于是要求象山县公安局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据殷超介绍,对于韩某在网络上利用发布裸照胁迫与被害人发生关系,是否属于已经“着手”实施强奸犯罪,以及因被害人报警而未得逞,是否具有刑事处罚必要性等问题,象山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存在不同认识。
对此,检警双方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协调召开联席会议,经会商研讨,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既包括奸淫行为,也包括为实施奸淫行为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等强制手段。韩某以公布裸照威胁被害人,属于已“着手”的实行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此外,根据在案证据,韩某已通过网络骗得包括刘某在内的多名女性裸照,不排除有其他遗漏犯罪仍需深挖彻查。
“韩某到案后抵抗情绪强烈。”殷超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多次商请检察机关就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对证据材料进行阅卷审查后,以书面形式提出从客观性证据着手突破,并建议从勘验手机等电子设备、调取开房记录、核查资金往来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公安机关采纳了全部意见,并制定了下一步侦查方案。”
公安机关通过筛查韩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其微信中有3400余名通过社交软件等途径添加的女性好友,手机中存有大量女性裸照和视频。公安机关通过勘查韩某手机信息,又发现了4名被害女性。在证据面前,韩某最终承认了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象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发现韩某的两部手机尚未被勘查,但韩某拒不说出开机密码,为彻底查清案件真相,该院对韩某的两部手机进行了技术勘验,进一步排查出10余名可能涉案的被害人。
“我们随即商请公安机关召开案件联合指导会,就下一步取证方向、询问重点进行指导,并共同组建了办案团队,分赴云南、湖北等地固定被害人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殷超表示,经补充侦查,又收集到了另外5名被害女性被侵害的证据,最终查明该案被害女性为10人,其中2名女性被侵害时系未成年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专家视角
■对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
借力大数据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跨越
记者:您比较关注这起案件涉及的哪些问题?
刘品新:这起案件中,检警存在意见分歧的一个点在于:行为人与被害人没有见面,能不能构成强奸罪?对此,公安机关多次商请检察机关就证据收集提出意见建议,在此过程中,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更为关注的一个点是,检警利用跨部门办案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对2019年以来3万多条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收集,找到了3条可疑信息。这3条可疑信息是后续开展深入调查的一个前提,构成基于海量数据分析而后对批量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的基础。传统上,检察机关要启动法律监督,往往依靠当事人报案、群众举报等零散线索。如今,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有了大数据的支撑。
记者:如今,大数据法律监督与过去的监督模式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您如何看待这样的变化?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3 17:15:55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