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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生活报
力博物业服务近千住户一年 物业费却收不到
公产房物业费该不该交?
街道办:正协助物业与公产房管理中心交涉 律师:所有权人应交纳物业费
生活报讯 (记者李威兵文/摄) 近日,哈尔滨力博物业的工作人员向生活报记者反映:“我们物业干了一年,现在却收不到物业费,大概1000户公产房的物业费加起来有几十万。我们找公产房管理中心要物业费,也没有明确答复。”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物业招标入驻 已服务一年
9日,记者来到力博物业了解情况,据工作人员介绍,该物业于2022年元旦入驻,是通过正规招标,并与道里区公路大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委员会签了合同后才开始服务的。记者在服务合同中看到,服务区域包括:道里区河润街56-136号,哈药路349-509号,达道街30-36号,河梁街1号、2-12号,河洲街1号、2-10号。
力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服务区域中有近1000户住宅是公产房。“物业入驻后,对小区内部分路面进行了修补,也加强了庭院卫生、供水等服务。现在年底了,很多私产房的物业费已经交了,但公产房的住户都没交,说是不用交物业费,我们也没法收。”
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道里运营四部:不知物业接管
9日,记者对力博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公产房住户进行了走访,住户们均称自己已经交完房费了,不会再交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公产房确实只交房费,不交物业费。住户现在把房费交给了公产房管理中心,我们没处收物业费。”力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多次向公产房管理中心索要物业费,到现在没有结果。
9日,记者同力博物业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有房产经营管理中心道里区房产经营中心公司,向工作人员反映问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产房住户不交物业费,只交房费,你们去运营四部问吧。”
随后,记者又来到运营四部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表示:“你们物业以前也为这事找过我,你们接管的事没有人通知我们,我们都不知道这事。”
街道办:将再次进行调解
记者就此情况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表示,《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第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
12日,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地区的正阳河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产房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理应交纳物业费,街道办已多次帮助物业向公产房管理中心交涉,但到现在还没有明确结果。街道办将立即再次联系公产房管理中心,对此事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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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3 17: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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