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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张彬霞】麦积区人民法院北道埠人民法庭日前调解处理了一起因楼上漏水导致楼下商铺遭受损失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王某经营的教育公司与李某经营的快餐店系上下楼邻居关系。2023年5月27日晚,李某经营的快餐店因楼顶下水管漏水,导致其店内部分吊顶及一台电视机受损。李某遂找其楼上公司的负责人王某商谈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便自行联系了该品牌售后服务维修了电视,同时找人修复了吊顶,共计花费维修费3850元。
此后,李某与王某对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统一意见,李某便将王某经营的教育公司同该小区物业公司一起诉到了法院。
该案受理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上下楼邻里关系,且对因漏水造成的损失及修复需要的费用均无争议。但对漏水原因及漏水事实,王某与物业公司均认为其不应承担责任,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同时,物业公司提出对房屋漏水原因进行鉴定。
主审法官考虑到鉴定费用较高,轻易启动鉴定程序将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遂秉持着既要解决纠纷,又要维持邻里关系的原则,主审法官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通过电话、实地走访查看等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王某经营的教育公司及物业公司共同向李某经营的快餐店支付维修费用3850元。其中,由教育公司支付80%即3080元,由物业公司支付20%即770元。目前,全部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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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22 06: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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