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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货实际出售的情况下,却总想着空手套白狼,最终将自己“套”进了监狱。犯罪嫌疑人任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售卖二手摩托车,将自己保存的他人发布的摩托车照片作为商品“实物图”展示,有人下单就伪造快递单,骗取他人钱财一万余元。近日,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小薛是一名摩托车“发烧友”。2022年4月,他在二手平台上挂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出售,认识了任某某。在小薛眼里,任某某也是个很懂车的“同好”。一个月后,小薛从微信上收到了任某某发来的摩托车视频,他看上了其中一款雅马哈,很快与任某某谈好价钱并交了500元定金,约定发货之后补齐尾款,但当天中午小薛没经受得住任某某“照骗”的诱惑,又通过微信转账对方3000元订购了另一辆本田佛沙。次日,小薛就收到了任某某发来的雅马哈快递单照片,沉浸在爱车就要到家的喜悦中,小薛立即给对方转账了1000元,但他并没有注意到照片只是粗略看上去是快递单,实际上只填写了收货人地址与发货人名字,既没有快递单号也没有物流公司。
几天后,还在等着收货的小薛如往常一样翻看其他好友的朋友圈,突然一位微信好友分享的动态引起了他的注意,图片中的本田佛沙俨然是他从任某某处购买的那辆,图片本身也与任某某发给自己看的那张一模一样,更让他疑惑的是,朋友圈所示的车辆早已在他与任某某交易的3天前就售出了。惊觉可能受骗的小薛赶快联系任某某,但却杳无音信。
“我手里是没有实物摩托车的,看到别人在卖摩托车,我就想转卖一手赚点差价。”2022年5月,任某某从一个卖摩托车的微信群里面找了两辆摩托车的视频发给了小薛,后来他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发了一辆佛沙摩托车,也把图片转发给了对方。两人一番交谈下来,任某某收到了共3500元订金。在收到小薛有没有发货的询问后,任某某发现佛沙摩托车已经被卖掉了,他发不出货,钱也花光了,没货发也没钱退,于是他给小薛编造了张快递单子,并且把朋友圈看到的别人发的摩托车打箱图片,转发给了小薛。事实上,任某某此前已“如法炮制”骗取他人钱财两次。
任某某供述被害人转账的微信号是用其前妻身份注册,是其女儿使用。任某某诈骗被害人后让其转账给该微信号,后又让自己女儿用微信红包形式发到自己微信上。如此大费周章却还是逃不过法网恢恢,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财富,不要老想着去算计,最后只会得不偿失。
网络诈骗往往“隔空”发生,人们一般很难确认对方售卖的商品是否真实存在,网络交易存在风险,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官方平台以外的交易方式缺乏保障,打款一定要使用平台内部的官方支付交易系统。在意识到被骗后,应当立即报警,向公安机关如实反映情况,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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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1-09 23: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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