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近日,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成功办理了一起物业纠纷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复议听证+调解”模式,有效促进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资格认定引争议
某小区业主朱某因对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关于对某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资格合规性异议的回复》不服,向云龙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该回复以朱某欠缴物业费为由,认定其不符合“模范履行业主义务”要求,不具备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资格。
复议审理:听证调解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云龙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听证+调解”机制优势,多措并举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搭建平等对话平台。复议机关主动组织案件听证会,为申请人与行政机关提供充分陈述意见、举证质证的机会。通过听证,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厘清法律争议焦点,为后续精准调解奠定了坚实的事实与法律基础。
全程贯穿调解理念。复议机关将调解贯穿于复议审理全过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释法说理,引导行政机关主动审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强化法治指导功能。在调解过程中,复议机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向行政机关详细解读《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其以“欠缴物业费”否定业主资格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某街道办认识到其行政行为的瑕疵,主动作出《关于撤回原回复的告知书》,承诺不再将物业费缴纳情况作为此类资格的前置条件。朱某亦欣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一场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机制创新促和谐
本案的成功化解,不仅是个案的了结,更是“复议听证+调解”模式优越性的生动体现。该模式通过程序创新与机制融合,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最优解”。
打造争议化解“云龙模式”。云龙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听证查清事实+调解促成和解+监督规范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通过听证程序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借助调解手段实现案结事了,运用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争议化解经验。
构建争议分层处理机制。“听证+调解”模式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争议筛选与处理机制。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经初步调解可能快速化解;对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通过听证程序进行“精加工”,在充分辨析后,再针对性地开展调解或及时作出复议决定。这种分层处理机制,优化了复议资源配置,提升了争议化解的整体效率与精准度,避免了“一刀切”的处理方式。
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听证+调解”模式改变了以往书面审查的局限性,通过公开透明的审理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大幅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推动源头治理。云龙区司法局坚持“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工作理念,通过本案促使街道办事处完善了物业管理指导工作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类似行政争议的发生,体现了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监督执法、服务群众”的综合效能。
下一步,云龙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听证+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王开)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12-04 05: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