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扬州日报
宝应法院发布两起“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商家被判“退一赔十”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宝应法院发布两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以此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提醒消费者依法维权,共建共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1
剑指伪劣农资,倾力保障春耕
2021年至2023年,被告人徐某某在没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自种商品粮以种子的名义出售给周某某等3名农户,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4万余元。宝应县农业农村局认定,被告人徐某某生产经营没有标签的种子,为假种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将自种商品粮以种子名义销售,以假充真,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自愿退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据介绍,宝应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犯罪,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地方种业市场秩序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2
消费者买到“三无”过期保健品
商家被判“退一赔十”
市民沈某因胃不舒服,在某保健品店购买4瓶“胃特灵”、2罐“灵芝孢子粉软胶囊”。但事后沈某发现其中一瓶“胃特灵”已经过期。意识到商家存在售卖过期产品行为后,沈某继而发现自己购买的“胃特灵”成分表中显示由多种中药材配制而成,且有治疗疾病功效,但标签中没有标注批次、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及地址;“灵芝孢子粉软胶囊”配料表中标有保健品成分,却没有标注小蓝帽、国食健字和保健品批号。感觉自己被骗后,沈某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120元货款以及10倍货款的赔偿款11200元。
经过法庭调查,原告沈某陈述内容均为事实,被告作为食品经营者负有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进货来源、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保障消费者对食品来源的知情权。食品供货商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信息是食品来源的重要信息,食品销售者未提供或者未及时审查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退一赔十”的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为净化市场环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了“十倍赔偿”这一惩罚性赔偿条款,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通讯员 周飞 何玉 记者 黄静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3-16 11:45:1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