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法治网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首次灵活运用清场保证金制度,顺利拍卖一套房屋并完成交房手续,以创新执行举措演绎温情执行。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判决冯某应偿还陈某119万元欠款及利息。冯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龙华区法院申请拍卖冯某名下的房屋。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依法在涉案房屋处张贴异议公告和清场公告,告知该房屋住户应当在半个月内迁出,以便法院顺利拍卖并交付至买受人,到期仍不履行,将对占有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执行过程中,该房屋住户即被执行人前妻韩某提交暂不搬离的申请,并称她有购买该房屋的意愿,而且同住的还有年迈的父母,孩子也在附近学校就读。执行法官考虑到韩某一家的特殊情况,经过深入调查和合议庭讨论,决定试行住户缴纳清场保证金的方式,让韩某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竞买成功,该清场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买款项,如果竞买失败,住户没有在7天内搬离,清场保证金将作为法院强制清场的费用,为房屋拍卖和后续交付提供保障。
随后,韩某缴纳了5万元腾房保证金,并书面承诺若未成功竞拍该涉案房屋,则主动搬离,逾期不搬自愿接受处罚。在拍卖过程中,韩某成功竞拍该房屋,从而避免了搬家之苦和租房费用。
本案执行法官表示,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清场保证金产生的效果比较好。一方面,住户在拍卖成交前可以继续居住,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保证金制度为后续的房屋顺利交付提供有力支持,确保了拍卖程序的顺利进行。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利益的顺利实现,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对案外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又有效保障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顺利交付,充分体现了多措并举的强有力执行手段与善意执行理念的结合,彰显了司法智慧和温度。
接下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改革思维和创新举措为优化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6 21:45:0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