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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据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消息,2026年2月28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一则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16号),认定对“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诉之一成立,该项目中标供应商(邯郸市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报价低于正常报价,但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相关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维权。
相关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投诉人:河北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采购人)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供应商:邯郸市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包”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12月22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邯郸市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月25日河北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提出质疑。12月30日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
2026年1月5日河北怡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经补正,河北省财政厅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正常报价。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未达到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图片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鉴于本项目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不正当的低价竞争行为涉嫌违法
“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正常报价”投诉成立,该项目供应商不正当的低价竞争行为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另据中国政府采购网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邯郸市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5949764.16元(约595万元),服务范围为该学校石家庄市红旗校区、新石校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而据此前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的预算金额为629万元,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设备、工具材料、服装、基本防疫消杀、水箱清洗及检测(每学期一次)、绿化养护维护、室内地面及墙面的养护、垃圾清运及处理、化粪池清理、玻璃幕墙及各楼雨棚清洗、排污等。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背景与后续影响
天眼查显示,邯郸市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该公司以约595万元中标上述物业管理项目。河北省财政厅在公告中指出,鉴于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此事件反映出,若采购环节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后产生争议,增加相关方的维权成本。截至目前,采购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及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尚未就此事件发声。
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天眼查
联系方式:hbpd@eastdaymai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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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6-03-02 17: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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