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陇东报
基本案情:2020年6月7日,被告许某受被告焦某(许某的姨父)委托,与原告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焦某名下的回迁房以150万元出售给张某。同日,焦某、许某与张某协议先支付10万元首付款,待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过户后,付清余款。2021年5月31日,涉案房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焦某。次日,张某向许某发出《履约通知书》,要求焦某履行合同。6月4日,焦某与孟某(许某的丈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50万元的低价将涉案房屋出售给孟某,且当日就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7月19日,孟某将涉案房屋抵押银行贷款125万元。张某发现房产被偷偷过户,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按约履行了支付款项的合同义务,无违约行为,且其在许某提出解约时,明确拒绝,并要求继续履约,焦某、许某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其次,焦某与孟某签订的合同载明房屋交易价格为50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综上,法院认定焦某与孟某签订的合同无效。
巧儿说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为回迁房“一房两卖”的典型案例,卖方违背诚信原则,恶意串通第三人以低价将房屋售出,第三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立即将房屋抵押贷款,为买方维权设置障碍。焦某为了个人私利,单方毁约串通将房屋买给三方,损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焦某与孟某合同属于无效。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8-03 06:45:4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