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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上千户业主 拒缴物业费引纠纷
明光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居民楼下
庭审现场“搬”到居民楼下。
本报讯妥善解决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是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创建文明城市、开展市容管理的重要内容。8月22日,记者从明光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法官来到桂花苑小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
安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入驻桂花苑小区以来,与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因桂花苑小区大多是回迁房居民,不认可物业公司的服务,且对物业费十分排斥,以盛某为代表的1000余户居民长期拒绝缴纳。2023年6月,该公司将盛某诉至法院,要求居民补缴上一年度所欠的物业费。目前,该物业公司撤场,现由社区接管该小区。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明光市人大、市政府等相关机构部门高度重视此情况,与法院共商解决对策,力争彻底化解此类纠纷。该院坚持能动履职,将庭审现场“搬”到居民楼下,充分发挥庭审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现场释法明理教育群众。同时邀请市总工会、网格单位市教体局和社区干部现场旁听庭审。
“现在卫生都是这些穿红马甲的人过来帮忙清理的,他们都是社区和包保单位的志愿者,他们不能每天都过来及时清理。”社区工作者现场对旁观庭审的群众说。
“你看,我们的地需要扫,垃圾需要运,这都是需要物业的。”开庭前,民二庭庭长、案件承办人分别向纳凉的群众解释道。
庭审中,法官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查明案件物业服务情况,了解收费标准,现场确认被告房屋面积,核算应缴物业费金额,并当庭宣判,判决要求被告盛某根据物业合同内容,及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通过今天这个庭审,才知道物业公司干了活,我们不交费也是违法的。”部分业主当场表示。
庭审结束后,多户群众主动履行。法官现场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并对《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解读,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引导业主依法维权、自觉履行物业费缴纳义务,努力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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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8-23 0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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