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南海网1月16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随着网红经济产业的发展,很多群众也想做网红,苦于没有视频文案,便想通过购买视频文案的方式来达到目的,却因此产生众多纠纷。近期,万宁市一群众向某公司购买120条视频文案,但该公司仅提供57条,双方就未完成视频文案处理方式产生纠纷告上法庭,万宁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退还部分已付款。
2022年12月份,海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向万宁市的王某发送运营合同,约定海南某公司应在合作期限内为王某策划制作视频文案120条及相应违约条款。同日,应秦某要求,王某将服务费10万元转入其名下银行账户。
合同签订后,海南某公司为王某拍摄57条视频文案,与合同约定的120条相差甚远。王某认为,海南某公司经多次催促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成合同义务,该合同没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和必要,遂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判令海南某公司返还合同款10万元及利息。
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海南某公司经原告王某催促后仍未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被告海南某公司构成违约,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故案涉合同于本案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海南某公司之日即2024年1月25日解除。被告完成了57条视频,即完成项目的47.5%,应承担退还52.5%服务费的责任。
综上,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服务合同,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5250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未上诉。
法院释法:
万宁法院表示,在互联网、新兴媒体、短视频盛行的背景下,新兴行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由视频主播和摄影拍摄签订服务合同,是常见的合作模式。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关于视频拍摄、剪辑等内容的服务合同,对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等内容作出约定,但在具体履行过程中,拍摄地点等内容可能由于双方的实际沟通发生变化。被告是否完成合同义务、是否违约,应当综合案件事实、合同目的及履行效果来综合判断。正确审理此类案件,公平公正作出判决,可规范双方按照合同履行各自义务,促进新兴经济良性循环发展。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陈仕超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5-01-16 20:45:0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