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黔南日报
本报讯 “我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把之前割的杂草点燃,刚开始烧的时候没有风,燃烧几分钟后,一股风就把火吹到附近的田坎和山林了。”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在摆金镇摆金村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公开审理陈某某失火罪一案,摆金村群众、护林员及周边村委会支书到庭旁听。
2022 年 3月 8日,被告人陈某某在惠水县雅水镇焚烧田间杂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229.3亩,过火有林地面积189.7亩。事发后,陈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缴纳补植复绿费用人民币1.3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惠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陈某某在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扑火,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主动缴纳部分补植复绿费用并在火灾发生后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惠水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缴纳补植复绿费用1.34235万元。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现场开展双语普法宣传,向群众讲解了失火烧山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严禁焚烧秸秆、杂草,避免疏忽大意铸成大错。
图为庭审现场。 (来源:惠水法院)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4-03 18:45:10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