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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网-海南频道
人民网海口1月13日电(记者 毛雷)为解决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不到位,机构改革搞变通、作选择、未按序时完成,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等问题,日前,海南省委编办制定出台《海南省机构编制纪律谈话和约谈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工作规则》明确,机构编制纪律谈话提醒对象是指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县党委编委副主任及委员,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省级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县党委编办主任,以及其他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约谈对象是指违反机构编制纪律但违规行为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包括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
《工作规则》围绕三个层级,明确谈话提醒和约谈分工。第一层级,省委组织部部长一般对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责任人等进行谈话提醒或约谈。第二层级,省委编办主任一般对市县党委编委副主任及委员、编办主任,省直各部门分管机构编制工作领导进行谈话提醒或约谈。第三层级,省委编办分管副主任一般对市县党委编办领导班子成员、省直各部门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进行谈话提醒或约谈。
《工作规则》还就谈话提醒和约谈内容、谈话提醒和约谈时间、规范谈话提醒和约谈程序,作详细规定。
下一步,海南省委编办将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纪律经常性教育,严格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能力,更加主动、有效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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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1-13 1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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