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温州都市报
小伙网购电动自行车,收货后不满意
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 遭商家索要折损费
鹿城法院:商家未准确全面描述产品性能,判决解除合同关系,退货退款
温都讯 温州一小伙网购电动自行车发现和宣传不符,购物平台两次介入处理未果,小伙起诉商家欺诈。近日,鹿城法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商家虽未构成欺诈,但未准确全面描述产品性能,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关系,退货退款。
“30度爬坡,175公里续航。”90后小伙王某在某网购平台上刷到这辆“折叠电动自行车”,商品详情页的介绍非常符合他的需求,他遂联系客服人员,确认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后下单购买。
到货后,王某对电动自行车的爬坡和续航能力进行了测试,发现与宣传不尽相同,于是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客服人员却表示,退货运费自理,并需支付100元折损费用。
当天,王某取消了申请,以商品与描述不符向网购平台投诉,最后双方协商未果。无奈,王某向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并主张退一赔三。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商家在商品详情页面中标识爬坡与续航数据为固定载重、速度及温度下实验室测试所得数据,并载有“因个人使用条件不同,场景及用途不同,续航受载重、骑行习惯、时速等多方面影响,页面续航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定性依据”字样,但字体、位置并不明显,容易被忽略。
本案中,王某下单前专门就续航里程、爬坡度等问题向客服人员咨询,而客服人员并未以更直接、明确、便捷的方式告知王某续航里程、爬坡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客观上不能达到理想状态,致使王某未充分知悉该电动自行车真实性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商品的选择权。
王某主张三倍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本案中,商家的宣传行为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欺诈”程度。
据此,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并退货退款,运费由商家承担,驳回王某其他诉求。目前,王某已收到退货款项。
■通讯员 鹿萱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3-14 17:45:06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