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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去ATM机取钱发现账户莫名其妙多了100万,可谓是天上掉馅饼,然而一分没花却被判处无期徒刑。
连续申诉五次才被改判八年。为什么没有花这笔钱还被判这么严重?
何某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生活在云南省的一个小镇上。他家庭贫困,父母辛勤工作维持生计。
2001年的一个晚上,何某前往银行取钱。当他在ATM机上操作时,卡内余额突然变成了100万元。
何某尝试取了一下,发现居然取成功了,他分了好几次取出,每次5000元。面对突如其来的横财,他感到高兴的同时又有点惊慌,但是他最终还是把这些钱拿回了家,他藏在了家里也不敢花。
可不久后警方就找上了门,并将其逮捕,指控其故意盗窃银行资金。在法庭上,他辩称自己只是遇到了ATM机故障,没有故意进行盗窃行为。
然而,由于何某确实拿走了不属于自己的100万,证据属实。法庭最终判决他有罪,判处无期徒刑。
对于何某和家人来说,这个判决是毁灭性的。他们坚信他是无辜的,开始了艰辛的申诉之路。
何某的父母四处奔波,寻找律师和争取更多的证据。他们为了节省开支,住在简陋的旅馆里,几乎倾尽所有的积蓄。他们写信给有关部门,发布请愿书,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此事一经发酵,立马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媒体开始报道这个冤案,更多的证据和目击者的证词浮出水面。
经过不懈的申诉和舆论压力的逐渐增大,云南省高级法院终于重视起何某的案件。他们重新审视了案件的细节和证据,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的评估。
最终,云南省高级法院做出了改判决定。他们判决何某的无期徒刑改为八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
这个改判结果让何某和他的家人感到如释重负。虽然没有无罪释放,但好在最终减轻了刑事责任。但这件案件在完结的时候也引起了大家的讨论。
本案何某只是看到银卡的钱变多,出于质疑的心态将钱取了出来,并没有将其用于花销,为什么会被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呢,并且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一、何某明明没花一分钱,为什么会判无期徒刑这么重?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人以非法的方式,意图占有他人的财物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偷东西的罪行。这个罪行可以涉及不同类型的财物,比如金钱、珠宝、车辆、电子设备等。
无论财物的价值大小,只要违法地占有了别人的东西,都可以被认定为盗窃罪。由于本案中何某在银行系统有BUG的情况下取出了这些钱导致何某获得了这笔钱款。
他是否知道这笔钱款的非法来源并有意占有它。这是其一。
二、何某拿100万的量刑标准怎么认定?
其二就是是否有证据表明何某在取款时知道银行系统有BUG并故意取走这笔钱款,而不是因为误以为这是正常的交易。而本案何某刚好符合上面两个情形,从而影响了法院的判决。
又由于案件中涉及的金额较大,直接达到了100万元人民币。《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所犯金额不同,量刑也会有所不同。
根据盗窃公私财物、损毁公私财物、故意损毁的财产的多少决定判刑。”
何某的案件中涉及到了刑法对于盗窃罪相应的刑罚幅度,同时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评估了何某的行为和犯罪情节,才判无期徒刑。
面对来路不明的钱财,我们应该谨慎对待并遵守法律规定。接受来路不明的钱财极有可能涉及违法活动或非法来源,可能会使我们陷入麻烦和法律风险之中,说不定哪一天警察同志就找上门。
天上掉馅饼的事大家都想要,但是那个幸运儿能砸到谁,这个就得靠安排了。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想要得到的东西终究还是需要付出才能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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