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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喜欢的东西,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双手与合法的途径来获得,今天的主人公是一名无业女子,穿着打扮十分得体,虽然是动用了自己的双手,但却通过不法行为,以损害他人利益的方式,盗窃他人物品。
前几日,一名女子来到张女士的店铺内开始挑选起首饰,店员也在热心的接待她。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这名女子以送礼物的名义一直在试戴商品,直到挑选好商品准备付款时,手机支付出现了问题。最后,这名女子因为忘记支付密码,并没有购买商品,等女子走后,张女士在整理柜面核对商品时,发现自家的手链少了几串,第一时间就调取了店里的监控,还没看完,市场部的楼层主管就给张女士打电话说抓到一个小偷,她包里有店里的手链。
等张女士到了市场部,发现小偷正是刚刚的顾客。原来,这名女子偷完首饰后,来到了一家箱包店内,趁着店员不在顺走了一个拉杆箱后,又来到了一家服饰店,当时,这名女子趁着店员不注意,躲到了门口的假人模特后面,将门口的皮衣和上衣偷走,随后大摇大摆的离开。在下楼时,被店员发现,一路围追堵截将其控制。商场的负责人也在第一时间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简单询问,但核对其身份信息时,发现她故意给民警提供假名字,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在证据面前依然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经过进一步的调查,确定违法行为人名为强某某,有盗窃的前科。
根据讯问强某某交代,自己特别喜爱首饰手链,一看到就爱不释手,之前正是借着给朋友挑选礼物的由头,在首饰店足足试了两个多小时的饰品,这才过足了瘾,因为喜爱但没找到工作又没有钱,临时起意想起了盗窃。在偷完首饰店以后,强某某跟逛自己家一样,喜欢什么就偷什么,后来被店员察觉当场人赃俱获。目前,违法行为人强某某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而强某某盗窃的物品正在估价,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公安机关将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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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6 06: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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