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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南宁晚报本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石征)贪小利,吃大亏。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看似发财致富,实则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通过银行提供的可疑线索,抓获了两名涉“两卡”嫌疑人。其中,出售出借银行卡的梁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4月17日,某银行高新支行对预约取款的银行卡用户审查,发现一条可疑线索。20多岁的用户梁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流水与普通账户有明显区别。账户显示,一天时间内,有多笔来自外地、外省的多个账户向该银行卡转账,数额为二三十万元。
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向高新公安分局通报这一情况。接报后,高新派出所民警对梁某某的银行流水等情况分析、研判,发现梁某某存在重大嫌疑。
4月18日,梁某某与银行预约取款的时间到了。他的上家汤某某开车送梁某某到银行附近,并在路边等待梁某某取款。在银行里,正要一次性取24万元现金的梁某某,被早已埋伏在附近的民警抓获。之后,民警在银行附近将汤某某控制。
梁某某向民警交代,他目前无业,每日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出借,用于维持生活开支。他与汤某某在网络上认识,汤某某还另有上家。
据了解,诈骗团伙在境外实施诈骗后,通过聊天软件在国内寻找帮洗钱的人,要求境内帮洗钱的人大量出售、出借银行卡,从而将涉案的资金打到银行卡,通过取现的方式转移违法资金。
目前,梁某某与汤某某均被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提醒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可能遭受财产损失,更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持卡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还将遭受信用惩戒。知法守法,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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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03 09: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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