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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宁夏日报
本报记者 刘惠媛
“我打了一辆网约车,由于司机紧急刹车把我的手机甩出去损坏了,我在打车平台上投诉此事寻求赔偿,平台却让我找具体承运的网约车公司,我想知道平台和网约车公司究竟谁该承担赔偿责任?”近日,银川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电话18909599991诉说了自己的困惑。
6月18日,李女士从高德打车平台上预约了一辆滴滴网约车,行驶途中,司机急踩刹车避让横穿马路的行人,不料将李女士的手机从座位上重重地甩到了车厢内,为修手机,李女士花费700余元。“我觉得手机维修费用应该由网约车司机来出,但网约车公司和平台相互扯皮,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得到赔偿。”李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随着网约车市场的发展,2018年前后,涌现出了专门为各类网约车平台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的“聚合平台”,向有打车需求的用户提供“一键全网叫车”的服务。如今,在银川网约车市场,以高德、美团、百度等为代表的聚合平台凭借平台与流量优势,为乘客和网约车提供服务,不仅帮助网约车快速获得客户和订单,还大大降低了网约车获客成本,提高了司机收入。
李女士遭遇的情况究竟该由谁来赔偿?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德等网约车聚合平台是一种新兴的打车模式,银川市目前还没有出台关于聚合平台的准确定性及发生承运事故后的责任划分相关细则。这类平台本身不直接从事承运服务,而是提供交易撮合,根据《银川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主体责任,对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加强管理,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自身承担的管理服务责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车规范化经营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切实承担起依法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不得接入不合规网约车和驾驶员,不得向未取得相关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派单。网约车聚合平台应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拟接入的网约车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背景核查。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子龙介绍,乘客通过聚合平台预约到网约车,在乘运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坏等事故或纠纷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运人(司机)与其所属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负有主体责任,而聚合平台作为一种信息中介,撮合交易的中间人,处于类似“中介”的地位,仅需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而不是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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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3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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