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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仓山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件:明明只有一辆肇事车辆,却先后出现了两名肇事司机。
01行人横穿马路 小车超速引发交通事故
2023年10月8日傍晚,福州市仓山区某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行人殷某某送医后死亡。肇事车辆上有黄某与刘某两人,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
在案证据显示,当天是阴雨天气,事发路段正在道路扩建,限速为30公里/小时,但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达到了93公里/小时。
02肇事车辆系女友租赁 “顶包”竟为逃避处罚及骗保
肇事车辆的车头及前挡风玻璃左部区域与被害人殷某某的左侧身体相碰撞,造成被害人受伤、车辆受损。
救护车到场后,男友黄某跟随救护车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而刘某则作为“肇事司机”留在现场配合民警调查。而在随后的侦查中,警方发现事有蹊跷。
10月17日,被害人殷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人这才承认肇事司机是黄某。原来,事故发生时,黄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虽然明知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但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刘某还是使用自己的驾照向某租车公司租借了一辆轿车并任由黄某驾驶。而为了帮黄某逃避处罚及骗取保险赔付,两人便上演了一出荒唐的“顶包记”。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致一人死亡后逃逸;
被告人刘某作为机动车辆承包人,
指使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事故,
致一人死亡,且以“顶包”的方式帮助他人逃逸,
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3被害人家属:要求四方共同赔偿120余万元
庭审中,被害人殷某某的家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黄某、刘某、某租车公司以及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四方共同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20余万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福州仓山法院将择期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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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6-26 11: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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