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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晚上,杭州市民顾先生通过杭州交通91.8的官方客户端“开吧”爆料:“在飞机上抓到了一个偷拍女生裙底的变态…号召大家,看到这种事,该出手时就出手!”
6月3日,顾先生和妻子乘坐一架厦门航空MF8783的飞机,从杭州前往郑州,航班在当天下午2点50分左右到达郑州,飞机落地的间隙,邻座一名陌生男子的举动,引起了他的注意。
顾先生说:“飞机落地的时候,坐在我妻子边上同一排有一位男士,手机打开了录制功能。因为我自己是做影视行业的,就比较敏感和好奇,他的手机很刻意地放在下方,也不像是误触到录制功能之类的样子…”
机智的顾先生也立即拿出自己的手机,对现场进行拍摄。
顾先生说:“这名男子很刻意地跟在女生后面,将手机往裙底处伸,肯定是在偷拍。我当时站起来看到这一幕,就直接拿出手机开始拍,想着无论如何要先保留现场证据。”
采访中,顾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当时他自己拍摄到的现场视频。视频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名40岁左右,穿着白色衬衣,手提黑色商务包的男性,将手机打开录制功能,紧跟着一名穿着白色短裙的女性,试图偷拍其裙底。
同乘杭州小伙上前出手制止!
“姑娘他偷拍你…把手机放下……”
视频中,发现了男子的不轨行为之后,热心的顾先生直接上前制止。“当时我从机舱的中间位置追到了出舱口,去拦他的手。但对方动作很快,立即将拍摄下的视频删除掉了。”
后续,机场工作人员到场并帮忙报警。顾先生表示:“刚开始这名男子死不承认,甚至还当面对警方说‘就算误触拍到了那位姑娘的裙底,但那姑娘穿的这个样子,有什么关系呢!’我的手机上拍到了他整个作案过程,经过警方的一番调查,发现他备用手机上存有很多淫秽视频。”
最终,经过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警方的调查,该男子承认了自己的不法行为。警方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男子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处。”
事后的采访中谈及此事,顾先生坦率地说道:“我可以是个小人物,但至少得是个好人。看到这种事,不得不出手!”
随着逐渐进入夏季,大家衣着清凉的同时,让很多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类似的事件此前就曾出现,6月1日,在国航飞机上,一起男性偷拍空姐裙底的事件,瞬间登上热搜,引起公众的强烈愤怒和关注。
顾先生的“不得不出手”,也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好评。
@月灵:杭州人棒棒哒!点赞!
@常乐:偷拍是一辈子的污点…
@国瑞:这杭州小伙高素质!
@南宋大咖:威武!路见不平一声吼!
@HI:还是小伙拍的好呀!
遇偷拍情况该如何维权?
遇到偷拍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维权?杭帮侠律师王洋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发现被偷拍怎么办?
王律师提醒:“遇到偷拍,要敢于当面拆穿,敢于当面指责,快速让身边的公众知道偷拍者和偷拍行为。被偷拍者要注意固定证据,通过手机录音录像或者请求身边的人帮忙录音录像都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同时要控制偷拍者的偷拍工具,避免其快速删除偷拍内容,规避法律责任。面对偷拍者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报案。”
偷拍视频通过网络传播 后续如何维权?
王洋律师表示:“可以要求网络运营商停止侵权、删除相关视频资料。如能通过相关证据找到具体的侵权人,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此外,网络运营商在收到受害者通知后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受害者可要求其就损害扩大的部分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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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10 19: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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