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财经

建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遭农商行侵占,专家:拼的不是心狠手快!

类别:财经 发布时间:2024-06-08 16:47:00 来源:私企与法治浅谈

建安公司应收工程款被拖欠十多年,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执行标的反遭相对方另涉案件——农商行应收金融借贷款项的执行程序抢先执行。

争议焦点:两案因执行程序“短兵相接”,执行标的优先受偿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建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遭农商行侵占,专家:拼的不是心狠手快!

一、诉讼过程艰难曲折,陷入旋转门:

2010年8月8日,唐山市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与浙商物流有限公司(原:裕航物注,以下简称:浙商物流)签订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期施工合同,并安排施工。

工程验收后,因结算金额争议,浙商物流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对欠付工程款数额予以确认,建安公司于2019年6月向唐山市丰润区法院起诉。

据丰润区法院(2019)冀0208民初3400号民事判决书:

1、被告浙商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29817638.75元。

2、原告丰润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就29817638.75元未付工程款对涉案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进入执行程序,建安公司方知悉浙商物流的全部财产,已由唐山中院执行农商行执行的(2019)冀02执恢1713号执行案,执行给了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行(以下简称:丰润支行),以抵债偿还其金融借贷款项。

这一结果,致使建安公司依法享有的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未能实现。为此,建安公司向唐山中院对该执行案提出异议,并向高院复议。

2022年1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冀执复56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2019)冀02执恢1713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分配方案、结案通知书。

丰润支行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院2022年9月19日作出(2022)最高法执监319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丰润支行的申诉请求。

2022年9月,丰润支行变更诉讼案由,另向丰润区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2024年1月17日,丰润区法院作出(2022)冀0208民撤1号判决(下称:民撤1号),撤销建安公司的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

——同一法院对执行标的优先受偿权的不同标准判定,成为案件走向的重要指标。

建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遭农商行侵占,专家:拼的不是心狠手快!

二、优先受偿权撤销之诉,引发争议

1、程序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9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一审法院在立案前,并未将起诉状送达建安公司,未依法对本案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立案前置审查,据此,民撤1号的法理基础不复存在。

2、超标的执行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冀0208民初3400号民事判决书,建安公司对被执行人浙商物流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包括现金、农民工工资专项款、地上物等财产,而农商行享有的财产只是土地的抵押权。换言之,建安公司和农商行二主体的执行标的完全没有重叠,故农商行存在超标的执行的情况。

3、主体资格与入库案例不符

建安公司提交的(2023-07-2)470-3号入库案例,是针对土地抵押。该案例宗旨是:“仅就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的抵押权人,不能对确认他人就该土地上的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同2项,丰润支行案判决书仅仅是土地抵押,参考案例是指对土地抵押的,不能对建设工程价款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因此,丰润支行不具备对本案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资格。

丰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撤1号受理本案,并作出撤销3400号判决书,从立案程序到实体审理、判决,全案都是错误的。

建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遭农商行侵占,专家:拼的不是心狠手快!

4、撤诉超期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民诉法司法解释》均明确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河北省高院作出的(2021)冀执复563号执行裁定书,已在执行程序当中,相关方都有知悉并参与,所以民撤1号认定农商行自2022年3月9日收到河北省高院作出的(2021)冀执复563号执行裁定书后,才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不符常理。

本来,自建安公司提起异议的2021年9月13日起,农商行就知道有案涉3400号判决,就应当提起撤销之诉。而丰润农商行2022年9月9日才提起撤销之诉,法定的6个月期限已严重超期,权利已经消灭,不具有行使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请求权,判决不应生效。

5、事实错误

优先受偿权期限起算点认定错误,导致建安公司失去案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013年1月10日,双方委托作出《建设工程结算审定书》,但浙商物流在《审定书》签订后就对结算金额提出异议,并与丰润建安公司协商。后双方一致同意,由浙商物流委托浙江中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中磊公司)对上述结算审定书,再次进行决算审核复议。所以,在决算审核复议结论出来之前,浙商物流不可能再付款。

由于委托中磊公司再次进行决算审核复议,且长时间没有出审核结果,导致建安公司提起本案诉讼。也即,直到建安公司起诉前,3400案中浙商物流拖欠建筑工程款的数额也一直没有确认,也不存在建安公司主张建筑工程款优先权的起算点。因此,3400案判决认定建安公司主张建筑工程款优先权的起算点为起诉之日起开始计算是正确的。

6、大象打架,小草遭殃?

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2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建安公司作为建筑工程承包企业,其施工价款中包含农民工工资专用款项,自然依法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本案中,因工程款长期拖欠,已经累及农民工工资,并造成上访事件,已经构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同时,建安公司也因此陷入资金短缺、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企业濒临倒闭的状态。

据悉,建安公司已对民撤1号判决提起上诉,唐山中院已立案(2024)冀02民终2428号,正在审理中。

建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遭农商行侵占,专家:拼的不是心狠手快!

三、专家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西北大学特聘教授李笑天指出,案例库之所以出现两种不同的案例,就是为了在审理中针对不同案件进行参照适用。结合本案,经甄别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不同性质,应当适用土地单独抵押的情形,所以,丰润支行不具备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资格。

李笑天教授强调,本案从区法院打到最高法,走完一轮再来一轮,已经陷入隐形的诉讼旋转门,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同时,也从建安公司与浙商物流这对平等主体,转变为建安公司与农商行争夺执行标的的法律关系,后果令人担忧。

近年,屡有发生争抢执行标的的情况,往往陷入“先下手为强”、比拼谁手快、谁更心狠眼黑的江湖法则,或者,一些沾“公”字边的主体凭借其它因素强吃多占,这些都在破坏法治公平和市场诚信。

李笑天教授认为,只要遵循“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让主体与标的相适应,此案的执行程序必然井然有序。

另外,因为本案涉及大量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李教授也特别建议法院,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着眼,给出一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司法判决。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4-06-08 20:45:04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在走出去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工程款结算、劳务纠纷、工伤事故处理等涉法涉诉问题,同时,还会有施工现状证据保全等公证服务需求。今年以来,肥城市司法局将提升法
2023-07-04 07:58:00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落实劳务实名制度表现突出的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等10家施工企业给予表扬的通知
...规范,认真实行实名登记、电子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根据福建省根治拖
2023-01-04 17:29:00
青岛一知名“烂尾楼”再次流拍,项目停滞十年仍待盘活
...11月便开盘,后续却经历重重波折,因开发商与施工方的工程款纠纷、叠加与金融机构的借款问题,目前项目已停滞十年。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去年便有网友反映称,自己在青岛市黄岛区同泰
2024-07-13 17:04:00
现房销售时代 我们准备好了吗?
...利润率”。现房销售也将导致总包分包单位再度延后收到工程款。对开发商而言,先付土地款后,两年多的建设周期是纯支出阶段,因此会选择把工程款、上下游供应商款项往后压。作为房地产近年
2023-03-01 10:56:00
接连斩获三项全国冠军!他们是中青建安集团“大国工匠”
记者赵波通讯员赵杰近日,中青建安集团的刘尧顺、王怀龙、陈忠林勇闯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凭借扎实的行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接连斩获三项全国冠军,是当之无愧的“大国工匠”。全国行业职业
2023-11-25 21:26:00
...负责的主管人员已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中润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弄虚作假2024年12月31日,中润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及报告厅建设项目投标
2025-07-16 06:44:00
...司”的路上阔步前行。即日起,大众网记者深入山东鲁班建安智慧工程施工有限公司采访,推出《何以鲁班建安》系列报道,呈现新时代工匠传奇的成长路径。今日推出第二篇,鲁班建安工匠系列之
2025-07-16 20:58:00
...月29日,李琼华为昆明四发公司代付5万元红砖款给开远市建安公司,该“付红砖款5万元”发票上有谭永宗批字“同意代付”,该发票报销联尚未入账。李琼华多次供述称,“1998年5月2
2024-09-08 18:20:00
校企合作 | 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中青建安班”成立
记者赵波通讯员赵杰12月2日,中青建安集团与青岛理工大学工程学院首届“中青建安班”开班仪式在青岛理工大学举行。本次开班仪式的成功举行,是校企双方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合
2023-12-02 17:25:00
更多关于财经的资讯: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风险提示:健康游戏快乐成长 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网络游戏能丰富课余生活、放松身心,但网络安全防范不容松懈。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聚焦未成年人游戏安全,提醒家长与孩子携手,树立健康游戏理念
2026-03-14 14:10:00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风险提示:守护幸福晚年 筑牢防骗防线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聚焦老年群体防骗需求,发布专属风险提示,助力老年朋友守住养老钱,安心安享幸福晚年。树立理性投资观,不信高回报承诺
2026-03-14 14:11:00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风险提示:科学投保筑保障 暖心守护新市民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聚焦新市民群体保险消费需求,特发布科学投保提示,助力新市民精准选险、守住权益,让保险成为城市打拼的“安心盾”
2026-03-14 14:12:00
招商信诺北京分公司携手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亮相“3·15金融消保公益市集”
3月12日,在北京中关村东升科技园,一场以“清朗金融网络守护安心消费”为主题的“3·15金融消保公益市集”火热开集。本次活动由东方网主办
2026-03-14 14:15:00
总投资超亿元!山东奚仲智造上海研发总部落地,共推设施农业智能升级
3月9日,奚仲智造(上海)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部正式落地上海嘉定,安亭镇人民政府与奚仲智造(山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项目签约
2026-03-14 15:01:00
《我在金融一线》纪录片在京正式发布 致敬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守护者”
在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主办、北京银行承办的《我在金融一线》纪录片发布会
2026-03-14 14:28:00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风险提示——坚持适当性原则 守护保险消费安全
保险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屏障,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始终坚守保险销售适当性原则,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保得安心、用得舒心,核心就是了解客户
2026-03-14 14:13:00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风险提示:理性投资守底线 安全护航“钱袋子”
金融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坚实底线,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坚持理性投资、严守信息安全、远离金融陷阱,才能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2026-03-14 14:09:00
听见全球用户的声音 周云杰 2026 首场直播:用 AI 科技回应每一份期待
3月13日晚,上海,海尔以一场主题为“科技进化 爱(AI)的回响”的AI科技全场景发布会,向全球用户展示了智慧生活的进化方向
2026-03-14 12:03:00
创新驱动 生态共赢 双星集团荣获“全球汽车供应链技术创新生态伙伴奖”
3月13日,“2026汽车供应链新生态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双星集团凭借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从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众多参选企业中脱颖而出
2026-03-14 10:52:00
新华社昆明3月14日电 记者从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针对3月13日媒体报道冻干草莓产业链存在的问题,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已联合公安
2026-03-14 08:53:00
中信银行烟台分行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胶东在线3月13日(通讯员 宁红)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
2026-03-14 10:19:00
浦发银行烟台龙口支行扎实推进“两司两员”金融服务宣传工作
胶东在线3月13日讯(通讯员 李木)为切实服务新就业群体,精准对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两司两员)金融需求
2026-03-14 10:20:00
一直以来,江苏地区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民生质效作为工作重心
2026-03-14 06:27:00
邮储银行郑州市分行开展“非法集资是陷阱,高利保本别相信”主题宣传活动
大河网讯 近日,邮储银行郑州市分行联合中邮保险河南分公司,围绕“非法集资是陷阱,高利保本别相信”这一主题,全面激活“线下宣传阵地”
2026-03-13 23: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