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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辖区群众饮食安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通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深入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环食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行为。
食
品
安
全
严守食品安全防线
9月10日,治安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获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现场扣押猪肠1210件、猪肚90件,共计10余吨冷冻肉制品。
经现场调查,冷冻肉制品来源地不明,货主不在场,且货车司机不能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冷链食品实施查封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20日,治安大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打击畜肉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对大畈镇一处私屠滥宰场所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处私自宰杀、运输、经营销售未经检疫的畜肉以及私自宰杀污染环境等违规行为。现场查获违规宰杀生猪2头,猪肉净重239斤,货值2868元,已进行扣押封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通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及食品安全监督,严格履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警方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经营性的生猪屠宰必须定点屠宰,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等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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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9 00: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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