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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游仪
据合肥市教育局消息,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合肥市就 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幼儿园和小学一至二年级寒假从2022年12月19日(周一)开始;
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3日(腊月十二,周二)开始;
初三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周一)开始;
高三年级从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周六)开始。
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月5日(正月十五,周日)开学报到,2月6日(正月十六,周一)正式上课;高三年级1月30日(正月初九,周一)正式上课。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学期总结工作,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
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分年级统筹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寒假作业效果评估机制。设置寒假作业两周缓交期,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或学生自批自改寒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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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2-12-28 15: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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