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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的潘先生反映,他在广西汇昌-创维汽车儒商版体验中心4S店抵押贷款购买了一辆创维新能源汽车。他当初已跟销售员及贷款人说明买来做网约车,对方承诺可办理变更为运营车手续,但之后一直无法办理变更手续。他要求4S店及贷款人补偿3万元,对方同意了却没有按时支付。在南国早报记者采访后,目前此事有了新进展。
潘先生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2023年9月,他通过涉事的4S店——广西汇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昌公司)抵押贷款购买了一辆创维汽车EV6,发票价为20.98万元,并通过中间人李先生向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贷款16万元,借期3年,每月偿还5300元。买车前,潘先生对销售员唐女士及办理贷款手续的叶先生都明确声明,他购车目的是用来做网约车。“当时他们都表示可以办理私家车变更运营车的手续。”潘先生说,他提车后上了私家车号牌。2023年10月,他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准备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手续。但几个月过去了,他一直无法办理变更手续,导致他的车无法用于网约车运营,没有任何运营收入,每个月要偿还5300元贷款,对他造成很大的损失。他多次跟4S店沟通,今年1月4日,汇昌公司、李先生和他签订补偿协议书,同意给他一次性补偿3万元,1月31日前支付款项。之后,汇昌公司向潘先生支付了1.5万元。可1月31日前,他仍未拿到剩余的补偿款1.5万元。
南国早报记者在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上看到,因叶先生的个人原因,导致潘先生车辆无法做运营车。经三方协商,对潘先生给予一次性补偿,其中,汇昌公司1月5日支付1.5万元;李先生代叶先生垫付5700元,剩余9300元由三方向叶先生追偿补偿金。如1月31日前追不回剩余的9300元,由汇昌公司支付给潘先生。
2月2日下午,记者到汇昌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销售员唐女士说,当初叶先生确实回复称,届时可向公司借机动车登记证书让潘先生办理变更运营车手续,已收了潘先生借证押金3200元,后来因无法办理就退钱了。
汇昌公司负责人顾先生称,会根据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把剩下共1.5万元支付给潘先生。
潘先生当场表示,既然汇昌公司及相关人员已毁约了,他不再接受此补偿协议书,要么将他的车辆变更为运营车,要么退车。
对潘先生的诉求,顾先生表示,车辆已售出,无质量问题不退车,建议潘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
2月19日,潘先生告诉南国早报记者,春节前他一直在跟汇昌公司交涉。2月18日,他终于收到了剩下的1.5万元补偿款。目前,他仍在和贷款方交涉,希望能尽快解决车辆办理网约车变更手续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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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2-20 15: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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