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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您儿子50块钱,麻烦您帮我带给他......”近日,衡阳县一男子在街面四处闲逛与老年人搭讪,主动向落单的老年人“还钱”,当“还钱”变“换钱”的伎俩被识破后,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夺老年人现金,逃之夭夭。衡阳县公安局界牌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将该名男子抓获归案,并将追缴的赃款如数退还给受害老人。
4月27日10时许,界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85岁的胡大爷在界牌赶集过程中,被一男子抢夺了900多元现金。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来到胡大爷家,在询问相关情况和走访调查后,迅速锁定了一名嫌疑男子。4月30日,民警在衡阳市雁峰区某社区居民楼内将嫌疑人李某林(男,衡阳县西渡镇人)抓获。
经查,4月27日6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林从衡阳市中心汽车站乘坐客车前往衡阳县界牌镇,到达界牌镇后,在一处汽车停靠点附近闲逛,四处与落单的老年人搭讪,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在行至界牌中心卫生院时,李某林发现胡大爷正独自一人背着布袋缓慢行走,于是上前与胡大爷搭讪,谎称自己欠胡大爷儿子50元钱,并当即拿出100元现金交给胡大爷,希望胡大爷转交其儿子,从而诱导胡大爷拿出钱包找零。胡大爷信以为真,拿出身上的钱包找钱,李某林见状,趁机抢过胡大爷的钱包假装翻找零钱,期间用一个黑色塑料袋打掩护,将自己身上的108元现金与胡大爷钱包中的1040元现金进行替换。胡大爷拿回钱包后发现数额不对,便当场质问李某林,李某林听后立即拔腿逃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衡阳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林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整的治安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林抢夺的932元赃款已追缴并如数退还给受害人胡大爷。
通讯员黄周生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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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5-07 2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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