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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近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监管,采取“管、引、看、宣”四项措施,推动养殖污染源“减存量、控增量”,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
“管”即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的日常监管。坚持“疏堵并重、标本并治”原则,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落实生效。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控制长效机制,督促畜禽养殖场积极履行相关环保手续,杜绝养殖废水直接进入水体,促使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有章可循,逐步实施辖区内养殖业的合理布局。加大监管力度,对畜禽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污染河道、池塘以及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畜禽粪污导致污染环境的行为,从重从快查处。
“引”即引导畜禽养殖企业科学选址。建立畜禽养殖备案制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持靠前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作用,从建场门槛入手,严格选址、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等建设要求,优化养殖场区内部设置,同时将污染防治纳入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并实行动态管理。
“看”即看现有治污状况和污染防治应对措施。统筹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发展,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原则,以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为主要目标,“将放错位置的资源利用起来”,不断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开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生猪养殖——粪污治理——沼液还田——农作物生产”的生态养殖和循环经济模式,有效减少养殖粪污废水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进一步实现农牧对接,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宣”即扎实开展畜禽养殖企业环保宣传。为切实增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广播宣传、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状况等开展广泛宣传,着力推动畜禽养殖业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督促畜禽养殖业实现达标排放,进一步激发养殖户的自觉性,共同维护畜禽养殖良好秩序,确保从源头上截断畜禽养殖粪污对环境造成污染。
(通讯员 张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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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6-05 1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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