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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赣南日报
本报讯 (廖传鹏 黄琬匀)日前,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两地法院高效联动、通力协作,深夜将被执行人的三台车辆成功扣押,为这场跨越两省的执行行动画上圆满句号。
原来,李某与赣州市某物流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赣州市某物流公司赔偿李某190余万元。因该物流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悬赏公告,案外人王某提供线索,其中三台涉案车辆位于赣州经开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4名干警专程赶来赣州经开区开展执行工作,并向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请求协助执行。
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请求后,立即安排3名执行干警参与行动。为防止惊动被执行人转移车辆,此次行动分两队同时开展,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4名干警前往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3名干警前往赣县区扣押车辆。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3名干警下午3时出发,驱车两个小时到达赣县区某矿山,和矿山负责人对接,告知其案件基本情况。在该负责人的配合下,在矿区内找到两台涉案车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位于赣州综合保税区的一台车辆成功扣押后,也赶至矿区与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汇合。法院干警在向矿区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经确认无误,对两台涉案车辆进行现场查封,并在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警车护送下将车辆连夜扣押至赣州经开区某存放点存放。赣粤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协同配合,经过9个小时的共同努力,成功扣押三台涉案车辆。
“感谢赣州法院的全力协助,太感谢你们了!”三台车辆扣押完毕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出警协助表示感谢。
近年来,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思想,积极协助异地法院案件办理,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凝聚合力。截至9月15日,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已办理异地法院事项委托1353件,得到多地法院的高度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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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27 06: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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