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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常碧罗 杨枫 张毅
“你好,是渝北法院执行局吗?”
一个被“限高”的被执行人员张某阅试图乘坐飞机出行,正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2023年5月23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江北机场东航站区派出所打来的电话。称他们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阅通过非法手段购买机票,欲乘机前往新疆,已当场将其拦截。原来是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为了坐飞机,花大价钱从“黄牛”那买机票,本以为自己钻了系统的空子,结果还是“触网”被抓。
张某阅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判决张某应归还邓某本金及利息194万。判决生效后,张某阅未按时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张某阅名下无可供执行到位的财产,张某阅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后,一直置之不理。面对承办法官的传唤,也故意躲藏且拒不到法院接受执行谈话,致使案件进展缓慢。
因张某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2023年3月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被执行人张某被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以及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在执行过程中,张某阅避不现身,执行干警也未查询到其名下相关财产,在告知申请人后终结了本次执行。虽然终结了本次执行,但是这个案件并没有结束,法院不仅定期对张某阅的账户进行网络查控,还与公安、机场、铁路等部门高采取了布控措施,以此来维护法律的威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因为提前有了准备,所以才有张某阅的这次“触网”。
5月23日14时30,接到派出所通知后,执行法官张毅立即制作相应法律文书,并与法警驱车奔赴江北机场东航站区派出所,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
经对被执行人调查询问,查明被执行人张某阅系通过朋友介绍“黄牛”购买了飞机票——“黄牛”称知道张某阅被“限高”,表示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帮助他订飞机票。抱着侥幸心理,张某阅向该“黄牛”发送了本人购票信息,加价后成功购置了机票。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并拿出法律条文让被执行人学习,告知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将会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张某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表示明白自己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希望法律考虑到自己需要做事情来偿还债务,对自己进行罚款惩罚,同时会立刻联系申请执行人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当场支付人民币10万元。
考虑到被执行人认错态度良好,主动写下悔过书,并且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阅罚款5000元。在执行干警宣读完罚款决定书,被执行人张某阅当场缴纳罚款,并保证自己不会再犯,并会加强法律,配合法院执行,不再规避执行。
法官提醒,为失信人买机票这样的“商机”,其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对失信人来说,找人代买票乘机,同样也是违法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订票,属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直以来,渝北法院积极落实重庆市高法院开展的“织网行动”——惩老赖、打黄牛、堵漏洞、建机制专项执行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场、铁路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工作联络机制,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对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进行惩处。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违反限制消费规定行为的打击力度,织密联动网,堵塞违法漏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信用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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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5-26 14: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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