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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北京日报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安全生产执法“筑安”行动典型案例
未设无购物出口 一超市被罚2.1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楠)地下经营面积达1400平方米的超市,因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被罚款2.1万元。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安全生产执法“筑安”行动典型案例。
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两家企业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而被处罚。其中,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通州区某小区内电梯的使用单位,未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致使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北京市运通凯电梯公司作为密云区某小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致使电梯在缺少两次日常维保和1次季度维保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因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北京振耀商贸有限公司被罚。该公司私自对销售的某品牌2个型号共4台电动自行车的4G模块、控制器、短路保护器等进行非法改装,经检测,上述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北京方圆荣和商贸有限公司被处罚。北京方圆荣和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地下经营面积1400平方米的超市,设有集中收银区,但其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不符合“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规定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筑安”行动、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拳打击惩治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等特种设备,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规模以上商超、餐饮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等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687家经营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046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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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6 0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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