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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广西日报
从源头防范“飞来犬祸”
周稀银 戴先任 史奉楚
观点集萃
事件:近日,四川崇州一小区2岁女孩被大型犬扑倒并撕咬,女孩受伤严重,引发网上网下高度关注。
微评:此次事件,养犬人有重大过失,物业管理存在严重疏漏,但核心问题却是:大型烈性犬能不能在居民生活区饲养?毕竟,大型烈性犬力量很大、攻击力强,哪怕拴了狗绳也很容易挣脱,导致发生事故。要想从源头上防止惨剧再度上演,各地应将大型烈性犬统一列入居民生活区禁养序列,别让它们钻了“限养”漏洞,得以进入人群密集场所。(时评人 周稀银)
微评:各地不是没有防范“狗咬人”的措施,现在的问题在于落实不够有力,比如地方执法力量有限,对于不牵狗绳遛狗、遗弃犬只等监管乏力。要治理城市狗患,既要法规长出“钢牙利齿”,也要通过强有力且具备实操性的措施,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惩处,倒逼养犬人文明养犬。治狗患,重点在于治其背后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时评人 戴先任)
微评:防范恶犬伤人,必须依靠一套成熟、刚性、科学的规则体系,给“散养”犬戴上法治辔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已有“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内容,这无疑是良好开端,期颐国家尽快制订科学规范的规则体系,对不文明养犬、犬只伤人的责任承担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应注重用罚款、拘留、无害化处理惩治“散养”烈性犬等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加强防范,让养犬者尊重规则,“飞来犬祸”才会减少。(法官 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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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20 09: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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