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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焦作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嘉莉)近日,修武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买房“跳单”行为引发的中介合同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张某欲购买二手房,委托原告修武某房地产公司帮忙寻找合适房源。经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推荐并带张某及其家人实地看房后,张某相中一套房产,但觉得房价过高,便委托工作人员与房东商谈房屋价格,并就贷款等相关事项进行咨询。后经房地产公司多次沟通,房主同意降低房屋价格,张某也支付了2万元意向金。几日后,张某以暂时不购买房屋为由向房地产公司要回意向金。之后,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在与房东联系时,得知张某已和房主私下成交了房屋。房地产公司认为张某和房主私下成交房屋、绕开中介公司的行为属于“跳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该院速裁法官积极联系原、被告,希望能通过调解方式来化解双方间的矛盾。调解前期,双方均不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后法官和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结合案情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另一方面劝导当事人诚实守信,妥善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最终,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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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4-10 08: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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