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订阅
  • 社会

“约嫖放弃性行为事件”之联想:会不会出现“思维有异罪”?

类别:社会 发布时间:2023-07-17 13:51:00 来源:思享一角

2022年11月16日,大四学生翟某某在陌陌上认识了一位从事性服务工作的女子王某,其后相约嫖娼。到达约会地点后,翟某某主动拒绝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然后给了王某100元作为路费,打发其离开。

“约嫖放弃性行为事件”之联想:会不会出现“思维有异罪”?

后在一次打击卖淫嫖娼行动中,上述约嫖事件被王某供述出来。2023年2月12日,翟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嫖娼,将翟某某行拘5日。对此行政处罚不服,翟某某提出行政复议。

南召县人民政府认为,本案中,申请人翟先生与卖淫女谈妥交易价格、交易地点,并且已经着手实施,已构成卖淫嫖娼行为;因其未实际发生关系,应当从轻处罚。被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翟先生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约嫖放弃性行为事件”之联想:会不会出现“思维有异罪”?

这件事被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热议。有网友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措施适当,对于卖淫嫖娼行为不可姑息。也有网友认为,该处罚有违法律原则,应对翟某某的处罚决定予以撤销。

下面笔者谈谈对此事件的一些个人看法,仅供商榷。

在确定一个社会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有一个必须得到确认的结果,那就是行为后果。比如纵火罪,需要有“纵火行为”的发生。还比如公职人员受贿罪,必须有受贿行为的发生,以及受贿数额的量化,才能核准和决定对受贿人的惩处措施。如果纵火、受贿仅止于思维意愿,而没有付诸实际行动,显然是不构罪的。

回到翟某某“嫖娼事件”中来,翟某某确有嫖娼的想法和意愿,但在实践过程中,其主动放弃了性行为的发生。也就是说,翟某某的“嫖娼行为结果”没有实质性发生,也即没有发生事实上的违法后果。至于翟某某给付王某某100元,也只是补偿王某某往来出行产生的费用,与此前约好的嫖资400元严重不符,所以这100元并不能当做嫖资来认定。

交易,是嫖娼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在本案中,既不存在实质性的经济交易,也不存在性行为的事实发生。公安机关将其当做嫖娼行为,并以嫖娼违法对当事人实施处罚,明显有违法律的严谨原则,属于人为扩大了执法范围。

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在认定过程中,最主要的依据是“事实上的行为结果”。如果违背这一法律原则,我想每个人都是违法犯罪分子,无一人可以幸免。比如我看到一位风姿绰约的电影女明星,心里想,我得想办法把她变成我的情人与其雨翻雨覆。对于一位已婚男士来说,有这样的想法肯定是不符合正确价值观的,也是很龌龊的,但是滋生了这样的想法,就等于违法或犯罪吗?

在封建社会,阿Q跪在吴妈面前直呼“吴妈,我要和你困觉”,也只是遭到旁人的嘲笑而已,并未招致官府衙役的暴打、囚禁。为什么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却把一个不存在的事实,当做违法的认定依据?

“约嫖放弃性行为事件”之联想:会不会出现“思维有异罪”?

如果公安机关对翟某某的处罚决定是适当的,那么充当贪腐官员二奶、小三的这些女子又该如何处置?

我们知道,在每一个涉腐案件中,几乎都能看到小三、二奶、小白脸的影子。而且这些角色,无不是因为利益交换而存在。但我们却鲜有看到,贪腐官员落马后,这些不光彩的角色也受到刑事惩处。与卖淫嫖娼相比,涉腐小三、二奶、小白脸,其社会危害性岂不更大,为何不被列为严打对象?

在官体和民体的违法犯罪认定中,也双标设置,难道不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

翟某某有贼心嫖娼,但在现场失去了实施嫖娼的贼胆,说他悬崖勒马也好,说他嫖娼未遂也对。公安机关对其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既可生成教育之功效,也可起到法治警示之作用,有此足矣,为何必须对其实施拘留强制措施,耽误一个年轻人的大好前程?

今天,舆论之所以围绕此个案展开讨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如果思维有异都能构罪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网络时代,人们最大的受益是,有了更多社会资讯的获得渠道,受此影响,多了更广泛的思考和言论空间。我以为,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翟某某主动放弃实施具体的嫖娼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是法律意识被唤醒的结果。如果这种只存在思维意识,没有付诸实际的行为都能被视作违法,并加以惩罚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不知会有多少人会受到制裁。

比如社会民众不认同官方说法而发起的一些言论,是否也要被惩处?比如对于有违主流意识的一些独立思考,是否也会被追究?比如对不作为的一些政府行为发出的批评,是否会被当做异己来对待?…

所有这些问题是网络时代难以避免的存在,也是包括法律在内阻止不了的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如果执法机关不能以事实为依据,就必然会滋生出更多“以人为意志为基准”的裁决措施。这不是法治之要义,更不是法治之目的。(大漠鱼/文)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7-17 17:45:25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

戴套也无法完全阻断性病的传播!做好5件事是关键
...过正确使用避孕套预防它们的传播:淋病:淋病可以通过性行为、口交、肛交等方式传播。避孕套的使用可以减少淋病的传播,但无法完全隔离病原体的传播,因为淋病病原体可以存在于生殖器以外
2023-04-29 21:57:00
跨代“交易”触法网,00后小伙嫖娼60后大妈被抓
...育和法律教育的重视不足。性教育的缺失使得年轻人对于性行为的认识停留在肤浅和片面的层面,而法律教育的不足则让他们对于法律的敬畏心减弱。这不仅容易导致个体行为的失范,也可能引发更
2024-04-26 16:36:00
美国缅因州出台创造性法案:卖淫无罪,嫖娼违法
...·雷基特(Lois Reckitt)说:“这法案的目的是减少对商业性行为的需求。”她补充说,她想做点什么来帮助“旋转门”中的女性退出性行业。雷基特表示,米尔斯此前曾担心该法案
2023-07-05 14:28:00
齐鲁法治锐评|招嫖诈骗被害人报警可耻吗?应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关系。2003年,公安部下发《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该批复也持有上述观点。《批复》指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
2023-11-16 16:40:00
陕西榆林,4名男子轮流与陪酒女发生性关系后,3人判十年,1人系嫖娼
...成强奸么?刑法对于强奸的定义是,只要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就构成强奸罪。而使用的手段除了暴力、胁迫外,还包括其他手段。至于被害妇女的职业,并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哪怕是违背
2022-12-29 08:45:00
感冒发烧和艾滋病的持续发烧你分清楚了吗?了解这些避免艾滋出现
...滋病的感染途径1、性传播。艾滋病是可以通过双方进行性行为的时候传播的。同性异性都有可能,或者是在进行性行为的时候不注意安全卫生。2、母婴传播。如果是感染了艾滋病的妇女,如果她
2024-05-24 16:02:00
...妻间要保持一对一忠诚的性关系,拒绝黄赌毒。发生非婚性行为一定要全程使用安全套进行保护,选择质量合格、未过期的安全套;安全套不能重复使用。如果不小心发生了高危性行为,要及时进行
2023-01-05 07:37:00
大学生约嫖后拒绝发生关系,仍被拘5日,大喊冤枉:没发生也算?
...情况就是: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实施性行为的。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对小翟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两种处罚择一适用。最终,警方对小翟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
2023-07-21 11:02:00
...”。2024年10月17日,有网友爆料称易建联曾与其发生有偿性行为,并提供了所谓“证据”,包括易建联的身份证照片、不雅照和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在网络上传播迅速,引发了广泛
2024-10-21 19:59:00
更多关于社会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