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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来宾日报
余量食物发挥“余热”需严把安全关
□ 汪昌莲
没有售完的蛋挞和蛋糕、快到保质期的熟食等,大都属于临期食品。临期食品不是过期食品,可以销售和食用,且价格相对低廉,正确处理临期食品可以减少销毁食品造成的浪费。不少消费者专门购买临期食品,以此降低生活成本,提升消费体验。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临期食品集合店火了起来,年轻人开始追求价格打折而美味不打折的消费体验,购买临期食品逐渐成为一种新风尚。
如今,不仅线下出现越来越多临期食品的店铺超市,线上也有很多销售临期食品的商家,“临期商品、折扣特卖”为主题的商超和门店悄然兴起,临期特卖也呈现连锁化、品牌化的扩张趋势。《2020年中国临期食品行业市场分析及消费者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临期食品消费群体以中青年为主,其中消费者年龄为26岁至35岁的占47.8%。还有数据显示,2021年临期食品市场规模已达318亿元,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401亿元。
对于临期食品,有关部门也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提出,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监管部门也向社会公布了“食品保质期临界”的6级标准,比如,标注保质期1年或更长的,临界期为到期前45天;标注保质期少于15天的,临界期为到期前1-4天。安徽在全国率先出台《临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食品临近保质期作了界定,如食品标注保质期在1年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30天;食品标注保质期在3天以上15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2天。
可见,食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对保质期有着特别的要求。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者如实记录食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日期,如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对于临期食品的特殊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定期监督检查。比如安徽立法规定,发现食品达到临期界限的,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或附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发现食品到期的,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分类清点、依法处置,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换言之,让余量食物发挥“余热”,关键是严控食品安全“余温”。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首先,商家应依法守信经营,销售临期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不能对临期食品涂改日期后销售。有关部门以防控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为重点,探索建立食品生产日期监督和过期食品召回管理机制。特别是完善违法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食品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取缔。此外,消费者在选择临期食品时,要选择正规的商店,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等资质,从正规渠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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