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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益阳日报□ 李娜
10月16日,成都一小区2岁小女孩被恶犬撕咬,引发社会关注。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归根到底是对犬只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成都发生恶犬伤童事件,尽管狗主人声称是狗自己逃出去的,但无可辩驳的是他对狗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没有尽到看管的责任和义务,导致恶犬脱逃伤人。有的爱狗人士认为,出门给狗拴绳是约束了动物爱动的天性,太残忍了。有的说,自己养的狗不咬人,咬人的都是烈性犬、大型犬。但须知,对弱势的幼儿、老人来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狗,危险性仍然很大。爱狗是人的自由,但无原则无道德的爱则是对其他无辜之人的伤害。如果狗主人能够将狗用绳牵好、外出时戴上嘴套等,那么其他人对犬的厌恶感、惧怕感便会减少,安全感也会提升。所以我们倡导依法文明养犬,为他人负责,为自己负责,为爱犬负责。
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养狗不是不受约束的随意行为,而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规条文。狗主人在明知饲养的是烈性犬的情况下,未尽到看管义务,放任烈性犬外出,导致危险发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成都烈犬伤童事件中,狗主人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要面临巨额民事赔偿,受伤女童的所有医疗费、看护费、后续康复费用、心理治疗费用,以及父母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各项损失赔偿,都将由狗主人全权承担。可谓是“养狗不规范,主人两行泪”!
此外,小区物业有保障业主安全的职责,对于小区内饲养、出现烈性犬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及时组织驱赶。如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物业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要建立依法文明养犬的和谐环境,职能部门的倡导、监督、执法尤为关键。2020年6月1日起,我市施行《益阳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规定》。今年10月20日起至12月底,中心城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要取得有效的治理效果,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涉及犬只饲养、登记、经营、防疫、诊疗等各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让文明养犬成为常态,合力维护城市生活品质和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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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06 08: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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