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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达州日报
一家人正热热闹闹地吃饭,突然几滴水从天花板滴到桌上,仔细查看,发现是楼上邻居家漏水了。遇上此类问题,如何维护合法权益?一起看案例。
邻居家未关水龙头
流水损毁楼下房屋
2022年10月,唐某和家人正在吃饭,突然发现餐桌上的天花板在滴水,见状唐某立马通知了物业。等物业上门后,唐某便和物业一起找楼上邻居马某查看情况。刚到楼上,就发现马某家到处都是积水。经过排查,发现是马某家厨房的水龙头没有关闭,导致马某家积水,并蔓延到邻居家中。
由于积水浸泡时间较长,造成的损毁较多,唐某及马某家中都需要不同程度地重新装修。马某提出承担唐某家的相关装修费用,并且表示装修期间唐某一家人可以到隔壁小区即马某的母亲家中暂时居住。唐某对马某的解决方案表示拒绝,声称自己家的装修需要有人在家看守,而自己的家人白天都有事要忙,此次事故极大影响了家人的生活,家人也不愿到别人家里去暂住。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唐某一纸诉状将马某告上了法院,要求马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房主疏忽造成侵权
法院判决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次漏水是因马某家的装修工人在装修时,不小心打开了水阀总闸但未关闭厨房水龙头,从而导致马某家积水渗漏至唐某家。马某虽然没有主动打开水龙头去侵犯唐某合法权益的故意,但是马某在装修自己家房子的时候,有义务关闭自家给水阀门,以免造成渗漏,因其疏忽,致唐某家受损,使双方都遭受了一定损失。因此,马某作为侵权责任人,应赔偿唐某损失。在法院的调解下,唐某同意在自家小区内租房暂住,搬家费用及房租由马某承担,除此之外,马某赔偿唐某因装修请假的误工费等损失共计3万元。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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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1-23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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