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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大约一年前,广州的罗先生收养了一只主动跑到家中的野猪。如今这只野猪体重已接近200斤。11月27日,罗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因收养野猪引发他人投诉,为不影响邻里生活,他特意重新租了一处独栋房屋,将野猪安置在后院饲养。针对个人收养野猪的行为,大皖新闻记者已联系当地多个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视频截图
男子收养野猪一年,因有人投诉另租房屋居住
2025年11月27日,罗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去年11月27日,这只野猪跑到他家里。“当天早上喂完它我就出门了,但是后来两天它连续来到家里,第三天我担心它出去会被别人吃掉,所以我就收养了它。”
“一开始我还担心它长大了会不会很凶,但是现在越来越温顺,简单的指令它也能理解。”罗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一年的时间,这只野猪从20多斤长到接近200斤,獠牙也长出来了。
罗先生给野猪取名 “面条”,因最初投喂的就是面条。在罗先生的个人社交账号中,他经常分享与野猪的日常生活,除了正常喂食野猪外,他还带着野猪出去自驾游。
“我带它去浙江,一共1000多公里,它在车上都不闹腾,也不在车上大小便。”罗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此前因为收养野猪,有人投诉。为了不影响他人,所以今年6月他在广州市番禺区重新租一处独栋的房子,将野猪收养在房子后院里。
“每天早晚喂食,现在它有些挑食,面条都不吃了,所以我喂它吃狗粮。”罗先生称,现在这只野猪很温顺,所以他打算后面继续收养这只野猪。
野猪已非“三有”保护动物,建议避免过多接触
对于市民在家收养野猪的行为,11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也联系了当地林业局和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番禺区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野猪现在已经不是“三有”保护动物,林业部门不会对此做额外处理,但强调收养野猪的行为不仅涉及保护动物相关规定,还关联农业部门的禁养区要求及疾病防治问题,需多部门协同管理。
随后,番禺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称,所谓的禁养区是针对养殖场,主要是家畜。“我们这边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批准或者不批准领养野猪。”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居民收养野猪的行为打扰周围居民生活或者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建议属地部门介入处理,比如对野猪进行转移等,收养者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番禺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提醒,从动物防疫的角度,不建议人类和野猪有更多的接触。
大皖新闻记者 余康生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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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5-11-28 0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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