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周到上海网一男子与好友聚餐喝了不少“混酒”,回家路上“随手”点燃小区里的垃圾房,事后又全无印象……虽然此次火情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却切实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近日,这名纵火者因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22年1月,杨某与好友聚餐,席间以酒助兴,喝下了四两白酒加七瓶啤酒。酒足饭饱兴尽而归,经过家门附近的垃圾房时,杨某鬼使神差地用打火机点燃了垃圾桶内杂物,后扬长而去回到家中。
火势渐大,在家中休息的余先生看到对面的垃圾房着了火,赶忙拿脸盆接水出门灭火,历时十多分钟终于将火扑灭。
次日,余先生将垃圾房着火的信息反馈给了居委会,居委会现场查看情况后发现,垃圾房内的一个塑料垃圾桶已被烧毁,约两平米的外墙马赛克装饰面被烧黑,一根落水管被烧坏,随后便选择报警。
很快,杨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杨某说当晚自己喝多了酒,记不清回家路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直至民警播放公共视频时,杨某才知道自己竟做了如此离谱的事。对于酒后发酒疯放火的行为,他表示很悔恨,但醉酒不是闹事的理由,杨某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经审查,杨某酒后用打火机点燃垃圾桶内杂物,引发火灾,造成物损共计283元。虽然案发时杨某处于醉酒状态,对行为控制的意志力减弱,但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杨某点燃的垃圾房附近就是居民楼,上方又有架空电线,其放火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危害公共安全,杨某应当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2022年11月16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杨某提起公诉。2022年11月23日,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放火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极有可能给公私财物造成巨大损失,更有甚者会危及不特定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火不是小事,饮酒切勿贪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保持清醒状态,不论什么原因,纵火构成犯罪的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潘颖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2-12-19 19:12:32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