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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江淮晨报
“缘分”?三次酒驾均同一地被查
阜阳交警重罚:罚款7000元,合并行政拘留20天
2019年被查时的画面。
本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本应是广大驾驶人的共识,可偏有人反其道而行之,甚至五年内因酒驾违法被交警查获三次。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名驾驶人三次的被查地点还都在同一个交警中队的辖区。
1月9日21时许,阜阳市交警二大队伍明中队民警在颍泉区周棚街道办事处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其间,民警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有酒驾嫌疑。随后,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状态。
“奇葩”的是,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酒驾司机许某某曾有多次酒驾被查处的记录:2019年,因酒驾被查;2022年,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当日,是许某某第三次因为酒驾机动车被查,且驾驶车辆为套牌。巧合的是,许某某三次酒驾都发生在伍明交警中队辖区。
记者从阜阳交警方面了解到,最终,许某某因同时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处理。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再次酒驾,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悬挂其他车辆号牌,被处罚款4000元。此次合计处以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日。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 通讯员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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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1-15 06: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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