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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刚 通讯员 张才智)“法官你好,我愿意主动还款,希望能撤销我的悬赏公告。”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自己的悬赏公告后,第一时间联系玉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去年底,玉屏法院受理了袁某与李某之间的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判决李某支付袁某3.12万元。后因李某未按判决书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李某长期在外居住,下落不明,多方联系无果,且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今年6月,根据袁某的申请,该院将李某纳入悬赏执行名单,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公告,督促其主动还款。
公告发出后,李某看到微信朋友圈在转发自己的公告信息,迫于外界带来的压力,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再一次进行了协商,并现场支付了案款,至此案件得以了结。
“在执行实践中,查人、查物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痛点和难点。”玉屏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运用悬赏公告的激励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法院执行工作中来,有助于震慑被执行人,使其不良记录曝光、信誉受损,最终达到悬赏执行一案,威慑和教育一片的目的。
发布悬赏公告,只是玉屏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一个举措。近年来,该院综合运用发布悬赏、限制高消费、曝光失信名单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其线索,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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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4-07-02 09: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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