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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北京青年报
市政协通报“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北京下月新增6000幼儿园托位
本报讯(记者 王斌)10月10日,北京市政协举行“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通报会。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近期全市将启动普惠托育服务工作试点,并持续到“十四五”期末。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市计划新增6000个2至3岁幼儿园托位,预计2023年11月底全部完成任务。
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向委员们通报了北京市托育工作相关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园所共600家,其中幼儿园托班93家,托育机构507家,托位总数33307个。托育机构95%以上为营利性机构,城区托育资源明显高于郊区,全市平均每月托费超过7000元。
从历年监测调查结果看,送托需求以2至3岁幼儿家庭为主,家长倾向选择幼儿园托班,偏好公办和普惠性机构,距离和价格为送托主要考虑因素,多数家庭能够接受的托育价格为3000元每月。
北京市托育服务存在总量不足和空置率较高并存的问题,究其原因是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现有托育机构主要为营利性机构,选址主要以商业楼宇为主,群众期望的就近就便的幼儿园托班、社区和单位办托少。同时,已有的托育机构集中在朝阳、海淀等区,服务半径重叠,竞争大。当前托育机构场地租金和人力成本占总成本的80%,受托育机构成本居高不下和投资热情减退等影响,行业存在萎缩风险。
为落实《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今年以来,北京市出政策、给保障、做监管,逐步构建以幼儿园开设托班为主渠道,托育机构、单位社区托育点为补充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出台普惠托育政策,明确公办托育服务每人每月托费原则上不高于本区上一年度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其他普惠托育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将给予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补助。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将完善顶层设计,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落实托育机构生均、租金补贴,按照“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思路,大力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和社区办园点等开展托育服务,盘活现有空余学前学位资源。同时,支持单位和社区办托、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推动现有社会化托育机构转为普惠机构等,加大就近就便普惠托位供给,满足婴幼儿家庭实际需求。
此外,近期全市将启动普惠托育服务工作试点,并持续到“十四五”期末。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市计划新增6000个2至3岁幼儿园托位,预计2023年11月底全部完成任务。北京市将加强托育工作调研和谋划,对2024年至2025年幼儿园学位和托位进行全方位摸底,统筹做好3至6岁学位与2至3岁托位供给,目前数据分析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调研
市政协委员将“兵分十路” 围绕5重点调研托育服务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北京市政协由教卫体和文化文史委员会牵头,聚焦幼儿园办托、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办托和家庭托育、托育服务能力提升等10个小切口,“兵分十路”开展深入调研、精准协商,为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监测调查结果显示,本市送托需求主要集中在以2至3岁幼儿家庭,多数家长更倾向于选择幼儿园托班,同时偏好公办园和普惠园,且距离和价格为送托最为主要的考虑因素。目前,北京市托育服务存在总量不足和空置率较高并存的问题,现有托育机构主要为营利性机构,选址主要以商业楼宇为主,群众期望的就近就便的幼儿园托班、社区和单位办托少。
情况通报会上,委员们就关注的0至1岁科学养育、医育融合、民办托育服务等问题与委办局进行沟通,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政策。市政协教卫体和文化文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议题,将围绕完善法规政策、健全标准规范、丰富多元供给、加强人才培养和强化综合监管等5个重点“面”开展调研协商。
目前,相关调研组已经组建,将“兵分十路”,选择顶层设计、医育融合、幼儿园办托、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办托和家庭托育、社会力量办托、托育服务宣传、托育服务能力提升、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完善综合监管等10个小切口、独特视角的“线”,开展深入调研、精准协商,提出对策,并将于11月底召开协商座谈会建言献策,助力推动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
文/本报记者 王斌
延伸
本市发布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
托育机构监控应覆盖所有室内外场地
本报讯(记者 蒋若静)近日,由北京市卫健委组织制定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发布,该《规范》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范》提出,托育机构应建立覆盖所有室内外活动场地的安防监控系统,保育人员应在婴幼儿午睡期间每隔10到15分钟巡视检查。
据了解,婴幼儿托育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发展支持等保育服务的机构。目前,北京市共有不同类型托育机构共计500余家。《规范》从制度要求、人员及配备、安全、卫生与健康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并将服务内容分为咨询接待与招生登记、婴幼儿生活照料、早期学习活动组织、家长沟通与指导四类,将服务流程细分为日常服务作息计划、入托前准备、入托接待、活动开展、应急处置、离托准备与交接、离托后整理七个环节,并提出评价与改进要求。
根据《规范》,托育机构内各班级应设置独立的生活单元,划分为睡眠区、活动区、配餐区、清洁区、储藏区等,应设置与婴幼儿卫生间相隔离的成人卫生间。对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本市鼓励母亲进入托育机构亲喂。招收2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机构,应设置喂奶室或在班级内设置喂奶区,班级内的喂奶区应设置隐私保护设施。如需使用奶瓶喂养,应将母乳放入冷藏设备保存。
《规范》明确,托育机构应建立覆盖所有接待场所、办公场所、婴幼儿生活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查看视频监控的权限、程序应有明确规定;视频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90日,不应无故中断监控,不应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不应面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对监控视频的实时在线查看。
保育人员应为婴幼儿的活动制定计划,鼓励婴幼儿在游戏活动中主动探索、操作体验、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避免进行长时间的语言讲授;不应安排婴幼儿观看或使用电脑、平板、手机等电子设备,避免使用电子屏教学。保育人员应在婴幼儿午睡期间全程照看,每隔10到15分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检查责任人、检查时间,午睡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应每日以口头或书面方式,与家长沟通婴幼儿在托的饮食、睡眠、排便、参与各类活动的情况;遇到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如实告知情况;至少每月1次与家长就婴幼儿近期情况进行集中沟通交流。此外《规范》还提出,托育机构应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亲子活动或观摩活动;至少每半年集中开展1次育儿指导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家长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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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10-12 06: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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