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尚未和轿车发生接触,一辆电动自行车就摔倒了,之后发生侧滑,导致两车相撞、骑车人受伤,那么,这起事故该如何定责呢?
近日,史某驾车沿雨花西路行驶至雨花西路雨花社区医院门口时,右转进入非机动车道。此时,恰好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至此,发现前方有车辆后急忙刹车,电动自行车倒地,往前侧滑后与轿车碰撞,导致两车车损及沈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南京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当事人史某进出非机动车道时,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责;当事人沈某无责。交警针对此事故分析说,从交通事故的定义看,并没有规定必须“接触、碰撞”才能构成交通事故,“接触、碰撞”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当然,此类事故也不是所有的机动车一方都需要承担事故责任,机动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取决于事发之时,机动车一方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交警也就此提醒,驾驶机动车在进出道路及转弯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安全进出道路。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10-06 00:45:0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