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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腊莎 通讯员 郑小青) 近日,衢江区出台一系列托育补贴政策,对婴幼儿照护家庭和托育服务机构进行补助。
衢江区对在辖区内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在孩子0至3周岁(36个月)期间,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500元、1000元、2000元的托育补贴。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三级、二级、一级标准每月分别给予每个实际入托托位200元、300元、500元的运营补助,每个机构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按标准建设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给予每年2万元的运营补助。对经卫健部门新增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三级、二级、一级标准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建设补助。对经教育部门审核、卫健部门登记的普惠性幼儿园托育部,及已经在卫健部门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按照新增托位给予每个托位800元的建设补助,每个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加快推进“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经验收符合市级标准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符合省级标准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开展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对达到市级规范化标准的托育机构给予5万元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和小学生照护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符合条件的家庭每年9月向拟补贴子女入托的托育服务机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托育补贴申请,拟申报补助的托育机构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幼儿园托育部向衢江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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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生成时间:2023-09-15 05: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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