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海西晨报
晨报讯(记者 陈丽 通讯员 翔法宣)与追求许久的“女主播”网恋,甚至为了支持“女友”事业,不惜花费重金在直播间刷礼物,事实上,跟你聊暧昧、相约要见家长的“白富美”可能只是一个抠脚大汉。收完礼物“她”就失联了,而你失去的不仅仅是感情和时间,还有金钱。
近日,翔安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女主播交友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型犯罪,主犯苏某、陆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从犯胡某、曾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
经查,2021年10月至12月间,本案被告人事先合谋,被告人苏某与某直播平台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租赁场所并购买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之后,由被告人陆某担任主播并配合被告人曾某等人引流,被告人曾某、胡某及徐某、叶某(均另案处理)在陆某的直播过程中互动、打赏以烘托气氛,并冒充陆某的身份,通过社交软件与男性客户聊天,引导男性客户观看陆某直播。这伙人通过虚设人设、博取好感、假装恋爱、虚假直播PK等方式骗取男性客户为陆某充值刷礼物,共计诈骗3.9万余元。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陆某、胡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互联网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共计3.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四被告人是共同犯罪,其中,苏某、陆某为主犯,胡某、曾某为从犯。
最终,法院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及四被告人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2-13 06:45:13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