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大暴发的时代,每天都能产生数以百万计的新闻资讯!
虽然有大数据推荐,但面对海量数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您通常无法真正有效地获取您感兴趣的资讯!
头条新闻资讯订阅,旨在帮助您收集感兴趣的资讯内容,并且在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可以有效节约您获取资讯的时间,避免错过一些关键信息。
本文转自:黄冈日报
2022年12月26日,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诉某药店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该案为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当庭判处被告消除危险、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金109770元。
自2020年1月以来,黄冈某药店负责人陈某某为获取高额利润,通过微信联系骆某某,在对方未能提供所售保健品的合法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下,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非法购进保健品,并通过门店、微信等向众多不特定消费者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36590元。经相关鉴定机构鉴定,其销售的保健品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成分物质。陈某某销售上述保健品,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该药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诉请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该药店负责人陈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愿意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金和消除危险、公开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食药安全大于天。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深化协作配合机制,落实案件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共筑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屏障。
以上内容为资讯信息快照,由td.fyun.cc爬虫进行采集并收录,本站未对信息做任何修改,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快照生成时间:2023-03-15 09:45:11
本站信息快照查询为非营利公共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信息原文地址: